宰相作為百官之首,歷來被稱為“壹人之下,萬人之上”。君臣關系主要體現在君臣關系上,直接體現在君權與相權的制衡上。
縱觀中國的歷史發展,君權不斷擴張,相對權力逐漸衰落。宰相是任命的,如果不好,可以更換;皇帝是世襲的。不好就改不了。君權的不斷擴張,遇到任軍,是國家和人民的幸事;遇到暴君是全世界的不幸。
四千年前的三皇五帝時代,是部落聯盟制,是“父死子繼,兄弟亡”的血統繼承制。部落聯盟的首領到了姚那裏,他的兒子丹朱很粗暴,很麻煩。姚召開部落聯盟會議,推舉德才兼備的舜為接班人。舜繼位後,采取“讓位”的方式將皇位傳給禹。禹的兒子齊廢除了“退位”制度,殺了他的繼承人易,自立為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的第壹個國家——夏朝。
雖然,商朝建立時,商湯召開三千諸侯大會“三次讓位”,明朝建立時,朱元璋也曾“三次讓位”,但這些“三次讓位”不過是政治表演而已。
“退位”制度無疑是壹種民主制度。世襲制取代退位制是歷史的倒退嗎?
如何判斷這個問題,要用歷史的眼光來看待。壹個制度的出現有其背景。世襲制的建立首先依賴於部落聯盟制的瓦解,從而通過聯盟選出上壹任首領。方法是不可持續的,但壹個國家不能沒有它?。但是,以中國的面積,我們不可能像歐洲那樣(壹個國家差不多就是壹個城市),只靠在廣場上聚集公民就能舉行選舉。當時中國幾千萬人口分散在幾萬個農村,舉行選舉並不容易。在當時,繼承皇位是壹種必然,但卻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夏商周仍是天下之家,皇家管家自然替國王管理天下。這個管家叫“宰”。真正的宰相這個官名是遼代才有的,但就制度而言,夏朝就有宰相制度。商朝的伊尹和周公都是歷史上有名的宰相。就官名而言,宰相壹職,歷代不同,名目繁多。
秦漢時期,封建制轉變為郡縣制,古人稱之為“化家為國”,前皇族成為國家的政治領袖,於是就有了“君權”與“相權”的歷史話題。
秦漢時期的宰相不僅要管理國家大事,還要管理皇室事務。在漢代,宰相、秋微和禦史被稱為“三公”。宰相主管行政,秋微主管軍事,禦史大夫協助宰相主管監察。邱雖與丞相平起平坐,但除軍務外,不得幹預其他政治事務。嚴格來說,禦史是副總理。漢朝有不成文的規定,他必須是禦史才能升為宰相。所以當時的行政長官是總理。
漢朝宰相沒有精力管理皇室,就設了禦史顧問鐘誠,常駐皇宮。當皇帝有任何事情要告訴他時,鐘誠向帝國顧問報告,帝國顧問將其轉發給總理。總理有事,總理有事。這大致就是漢代皇室與政府的關系。
自從王位繼承以來,王室和政府的關系壹直沒有改變。只是政府變了,最大的變化是“相對力量”。
到了唐朝,宰相制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果漢朝宰相是“領袖”?制”,那麽唐朝的宰相就是“委員會制”了。唐朝政府設三衙門: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三省總督分別稱為中書令、中宗令、尚書令,三省總督都稱為宰相。如果說三宰相的權力還不如漢朝的壹個宰相,漢朝的宰相還是掌管禦史的,但是唐朝的監察權不在三省之內。
其實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本應由宰相行使的領導政府的職權,基本上都被皇帝拿走了。到了唐代,唐太宗李世民總結歷代得失,將宰相的權力下放到三省,制定了更加合理的國家權力結構,劃定了君權和政事相對權力的範圍,這不得不承認是壹種歷史進步。
到了唐代,中書省巡撫發布命令,所有政府指示都由中書省下達,在唐代被稱為“麻煩”。實際上是中書省起草了聖旨,呈給皇帝,再送到廈門省。經省審後,同意的文件交付尚書省執行,駁回的文件重新起草。尚書省只有執行“敕”的權力。省政府發布命令,省政府封殺,省政府執行,構成了完整的相對權力。三省總督都可以參與國家事務,壹起在政府大廳討論國家事務。
由於李世民曾經擔任過秘書,沒有人敢再擔任這個職務。尚書省副行政長官左右仆射,自然成為尚書省實際行政長官。
從理論上講,皇帝私下發布的命令,如果不經過中書省和門下省,就不能生效,這是對皇權的限制。所以有“無鳳閣”之說(中書省亦稱“鳳閣”,門下省亦稱“鸞臺”)。
但是,中國壹直很通融。找關系走後門永遠是中國大多數人喜歡做的事情,皇帝也喜歡做壹些私事。唐代並沒有規定聖旨必須經過中書或過門。“不經鳳閣亂臺,何名”出自鳳閣侍郎劉壹之口,用以批判武則天。聽了這話,武則天勃然大怒,命令劉壹在家中自殺。劉壹只能洗澡換衣服,結束自己的生命。臨死前,他要向武則天獻上感謝信。
幸運的是,唐朝的皇帝壹般都不壞,唐中宗就是喜歡私下封官的人。唐中宗也有羞恥感,他為自己感到羞恥。沒有中書和聖旨,他不敢用墨水筆寫“麻煩”二字,也不敢用正封封袋,而是用斜封。當時唐中宗私封官員,所以被稱為“斜封官”,自然受到鄙視。
所以說中國古代是君主專制是不科學的。從唐代“君權”與“相權”的劃分來看,在當時是壹個極好的制度。皇帝雖然偶爾自私壹點,但是沒有鬧大,沒有造成大的影響。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