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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跨海大橋平潭海峽大橋大事記

1992

平潭縣委縣政府提出了修建平潭海峽大橋的設想,但由於種種原因,未能付諸實施。主要的制約因素之壹是資金問題。從早期反復嘗試借用外資,到後來內資外資同步發展,都失敗了。

1992 10月

平潭縣委、政府在建縣80周年大會上正式提出建設平潭海峽大橋,並成立了平潭海峽大橋籌備委員會。

1992——1994

福州大學土木建築設計研究院、廈門大學海洋系、鐵道部大橋局勘測設計院等單位已分別開展平潭海峽大橋預可行性研究和橋址海底地質調查。

1994年8月

福建省計委和省外經委在省內開展外資項目立項工作。

1994 65438+二月

省工程咨詢公司對平潭海峽大橋設計方案進行全國招標,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和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聯合體中標,成為橋梁設計單位。

1995年6月

完成了平潭海峽大橋的可行性報告,但由於大橋項目的投資方香港怡化公司未能履行合同條款,導致該項目的建設計劃無法實現。

1998年5月

省政府將平潭大橋作為重點投資項目,與法國GTM達成合作意向。大橋籌委會於2000年委托省交通規劃設計院和華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完成了“預批復”報告(外資項目)的編制,隨後GTM法國公司退出合作。

65438+9月0999

大橋籌委會委托省交通規劃設計院對大橋“預批復”報告進行了進壹步修改,於2001完成。

2003年5月底

省交通廳於2000年組織召開會議,對修改後的“前置審批”報告進行內部審核。

二零零四年四月

平潭海峽大橋預計於2006年開工建設。

2005年

平潭海峽大橋項目列入交通部“十壹五”規劃,對福州閩江口經濟圈乃至臺灣省海峽東西兩岸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2005年10月20日+65438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正式發布了以下文件,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福建省平潭海峽大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2107號)。文件稱:“為完善妳省(註:福建省)區域公路網,改善平潭進出島交通狀況,滿足交通增長需求,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和資源開發協調發展,同意建設平潭海峽大橋。”

批復文件明確了項目建設框架,即項目路線起於福清蕭山,接省道305線,穿越海壇海峽,止於平潭娘宮,接省道305線,全長約4.8公裏,其中跨海大橋長約3.5公裏,接線長度約1.3公裏。全線采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具體技術指標將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進行論證和確定。

經初步估算,項目總投資約913萬元,其中資本金410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44.9%),由國家和福建省安排的中央專項資金(車輛購置稅)籌集。其余5.03億元申請國內銀行貸款。據平潭方面介紹,該橋規劃采用雙向四車道,橋面寬度17m,設計行駛速度80km/h,通航標準5000噸級海船,凈高36m,凈寬不小於117m。項目建設期暫定為3年。

2005年6月25日10

平潭縣委收到國家發改委傳真,稱備受關註的平潭海峽大橋項目於6月20日獲得國家發改委正式批復,65438。這標誌著13年後,項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拉開了項目前期工作的序幕。

65438+2005年10月25日晚上9點

平潭縣燃放煙花,慶祝平潭海峽大橋項目獲得國家發改委正式批準。

165438+2005年10月

平潭海峽大橋的前期工作進展順利。大橋項目法人已獲福州市政府批準,成立“福州平潭海峽大橋有限公司”,由福州市交通建設開發總公司和平潭縣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共同出資,註冊資本10萬元,並在市交通局設立福州平潭海峽大橋籌備辦公室,在平潭和福清分別設立辦公室,負責大橋協調工作。為保證大橋建成投入運營後的資金平衡,提出現行渡口收費標準。

2005年10月8日

根據國家發改委對平潭海峽大橋項目的批復要求,交通部組織的專家組抵達榮成,對平潭海峽大橋通航凈空尺寸和技術要求進行評審。

2005年10月

專家組形成最終評審意見,認為《平潭海峽大橋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論證研究報告》基本符合交通部《跨越國家水道橋梁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審批辦法》和《通航海橋通航標準》的有關規定,同意平潭海峽大橋按5000噸級海船通航標準考慮。根據評價結果,本橋橋位選擇為福清小山洞-平潭娘宮橋位方案。該橋定位為跨海公路大橋,全長4825.15米,其中橋長3480米,接線長1.345.15米。全線按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橋梁寬度15米,雙車道,設計行車速度80km/h..大橋建成後,可滿足5000噸級海船的通航要求。

2005年2月26日至27日+65438

省發改委在福州主持召開平潭海峽大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工作可行性報告》)省級評審會,省直有關部門、福州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設計單位代表和特邀專家35人出席會議(名單附後)。會議聽取了設計單位(省交通規劃設計院、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關於《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的介紹,並進行了分組討論(專家組意見附後)。會議認為,設計單位提交大會審議的《可行性報告》符合交通部1988頒布的《水運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要求。摘要如下:

壹、建設的必要性

擬建的福州平潭海峽大橋是平潭島與大陸的唯壹橋梁,也是省道305線穿越平潭海峽的重要橋梁。福州平潭海峽大橋的建設,對於完善省域路網布局,改善平潭島交通條件,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高國防交通保障能力具有積極意義。因此,有必要在福州修建平潭海峽大橋。

二、交通量預測

《工作可行性報告》利用高速公路OD調查數據,采用四階段交通量預測法對交通量進行預測。預測方法正確,預測結果可信,可作為確定項目建設標準和規模的依據。

三。建設方案、規模和技術標準

(1)擬建平潭海峽大橋起於福清小山東,穿越海壇海峽,止於平潭娘娘宮。《工作可行性報告》推薦的橋位方案與省道305線並聯,布線短,投資少,同意推薦的橋位方案。工程全長4825米,其中橋梁長度3470米,兩端接線1.355米。

(2)為適應經濟發展和區域交通增長的需要,同意《工作可行性報告》推薦的福州平潭海峽大橋建設標準,即采用二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80 km/h,兼顧非機動車道,橋面寬度17 m,連接路基與橋面同寬;橋下可通航5000噸級海船(以交通部批準的標準為準)。橋梁設計荷載采用公路壹級。其他技術指標按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03)執行。

(3)《可行性研究報告》推薦的橋型A方案具有壹定的比較優勢。在下壹階段的設計中,應進壹步優化橋型方案,充分吸收當前先進的橋梁建設理念和施工技術水平,兼顧景觀要求,進壹步深化橋梁抗風、抗震、防撞、耐久性要求的專項研究。

四。相關設計方案

(1)請業主配合設計單位研究橋兩側附水管、電線問題。

(2)擬建大橋的海壇海峽通道在下壹階段的設計中應進壹步落實跨海大橋防臺風和防腐的特殊要求。

(3)海峽大橋施工技術復雜,應充分借鑒國內外其他橋梁的施工經驗,進壹步完善施工組織方案和技術方案。

動詞 (verb的縮寫)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1)原則同意《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的編制方法,並要求設計單位根據與會專家和代表的意見,進壹步優化設計方案,對投資估算進行相應調整。資金來源包括向交通部申請投資和各省及福州市多渠道融資。

(2)福州請結合大橋兩端接線情況考慮設置收費站位置,具體收費報省政府批準。

六、原則同意項目建設期為三年。

七。其他人

(1)請業主密切關註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地震安全性評價。

(2)請設計單位根據專家和代表的意見以及本橋的特點,進壹步優化橋面路寬布局,以更好地滿足功能要求。

八、請設計單位根據會議紀要並充分吸收專家組意見對《工作報告》進行修改,以便上報國家審批。

附:專家組意見

與會者名單:

專家:範、、、彭大文、黃文吉。

陳寶春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潘壹帆、程金龍、王鐘。

省交通廳:程、徐永喜、、。

省高指數:齊光榮、鄭、楊傑

省國土資源廳:吳世奎

省水利廳:王學明

省林業廳:洪端芳

省地震局:朱偉強

福建海事局:林曉虹

省公路管理局:楊、林國仁、郭愛民、

福州市政府:黃、張水建、、

吳旭東

福州市計劃委員會:鄭、林、陳、

福州市財政局:陳煒。

福州市交通局:董成、劉宣華、陳、

陳默成

福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傅振光

福州市水利局:林鍇

福州市環保局:高斌和王士生。

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陳

平潭縣政府:於健春和陳仲朝

平潭縣計劃委員會:於

平潭縣國土局:周閑

平潭縣交通局:方天發

平潭縣環保局:林玉成

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邦。

省交通規劃辦公室:陳培建、柯

省電力公司:曹傑

省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站:高景峰

省交通學院:楊,朱,,

張子敏、林國平、洪金祥、凱文

福州焦健公司:王延華和黃金秋。

平潭海峽大橋公司:丁、陳、

記錄:王鐘

2005年65438+2月28日

平潭海峽大橋項目建設單位已向海洋管理部門申請用海,擬申請用海面積18.9公頃,標誌著該項目經過13年的前期準備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2006年5月

平潭海峽大橋環境影響報告書通過交通部專家初審。

平潭海峽大橋和福州繞城高速是福州市2006年的主要交通項目,計劃今年年底開工。平潭海峽大橋起於福清小清山,過海壇海峽,經北清嶼至平潭娘娘宮。路線全長4825米,其中橋梁長3480米,配線長1.345米。項目總投資約9.5億元。計劃年內完成投資5億元,預計2009年底建成通車。此前,有關部門已就這兩個交通建設項目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

2006年6月65438+10月65438+6月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交了《關於上報平潭海峽大橋項目資金來源調整方案的補充請示》(閩發改發[2006]857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05年6月5438+10月我委以2005年第2107號文批準了《我省平潭海峽大橋項目建議書》。根據我委項目建議書批復精神,我省組織編制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於2006年2月以閩發改交能[2006]70號文件上報我委審批,其中資金來源申請交通部專項資金1.5億元。2006年8月,交通部向軍委會提交審查意見(交函規劃[2006]310號),安排交通部專項資金投入7700萬元。根據交通部投資變更情況,平潭海峽大橋項目資金來源調整為:項目總投資654.38+0.4億元,其中交通部專項資金7700萬元,我省3.55億元(其中省級8000萬元,福州市、平潭縣2.75億元),項目總資金4.32億元,占總投資的465.438+。上述資金已全部落實,懇請貴方支持批準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附件:資金承諾函

2006年十月十六日

2006年6月24日10

隨著福建省“十壹五”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發展海洋經濟專項規劃的出臺,規劃中明確提出,結合海堤、漁港建設,加快島內道路、交通碼頭、跨海通道的改造,重點建設沿海通道、廈門東部跨海通道、平潭海峽大橋、廈漳跨海大橋。

2006年10月

平潭海峽大橋初步設計省評審會最新討論結果:平潭海峽大橋將於明年初開工建設,全長4.975km,設計速度80km/h,橋面寬度17m,力爭65438+2009年2月底建成通車。大橋建成後可滿足5000噸級海船的通航要求。

項目總投資約為1167萬元。該項目位於305省道洪平線路段,起於福清小清山,穿越海壇海峽,經北清嶼至平潭娘宮,與305省道娘宮至城關公路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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