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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有哪些貪官和清官?請舉例說明(各十個人,都是名人)

腐敗/貪贓的官員

壹個。賈思道(1213~1275)出生於天臺。賈赦的兒子;母親胡,壹個為她受累的妃子。卷入死亡,年僅十壹歲。後來,父親的影子是嘉興的司庫。嘉熙二年(1238),成為秀才。當時,她的姐姐已經是宋理宗的貴妃,她被提升為太常城和軍事主管。靜音的言言可大有用武之地,於是他升知利州。淳祐元年(1241),改湖廣,領軍。三年,住建部部長助理。五年間,以保章閣學士為沿江副使,知江州、江西路使,再遷鏡湖使使使知江陵府,更便宜。九年,嘉寶戈文學士,鏡湖綏靖使。十年,端明寺學士遷至淮北鎮。寶佑二年(1254),賈同治掌樞密院,臨海郡開國之父。四年來,我參與政治。五年了,對樞密院了解多了。民國六年,淮軍和淮軍的大使都改為傅玄。他們的主要職責是邊境保護和開墾。

賈壹心後宮,從少定四年(1231)七月始,至春佑七年(1247)二月亡。淳祐九年九月,顏為貴妃,從此顏為特寵。

缺乏擅長的工作,讓能力壹般的人出來負責

賈思道步步高升為丞相,並不是因為賈妃,純粹是因為宋末再無人選。

二宮天法

南宋為了支付龐大的軍費,對農民征收重稅,除了常規的賦稅外,還征收錢糧、壹般錢糧等雜稅。為了調度邊境的糧食,實行和平,負擔只會落在普通農民身上。此外,政府在財政困難時,為了救急,隨意發放壹種叫做蕙子的不可兌換紙幣,造成貨幣惡性通貨膨脹,物價飛漲,財政困難加深。

面對這種日益惡化的財政困難,南宋末年13世紀下半葉,賈思道(1213-75)頒布了《公地法》。限制大地主的土地配額。三分之壹以上的土地被政府買下作為公共土地,公共土地交給佃農耕種,然後他們的租佃作為軍糧。這種方式希望達到兩個目的:抑制土地和調度軍糧。這種辦法雖然只在浙西路(浙江西部)實行,遭到地主的反對,但壹直實行到南宋滅亡,還是產生了壹些效果,暫時支撐了南宋末年的財政。

實際上,這是壹種強制性的土地分享方法,以限制大地主隱瞞逃稅和確保軍事供應。但是這種方法卻大大得罪了那些儒生和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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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答案是舉報十大廉政官員:

1。西門豹是春秋戰國時期魏人。當時的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百姓水深火熱。王維任命西門豹為葉縣縣令,管理葉帝。西門豹到了野地後,微服私訪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妻”事件智懲三長老、朝臣、女巫,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洪水,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人民逐漸富裕起來。西門豹壹生為官,清正廉明,造福百姓。他死後,鄴底人專門在漳水水邊為他建了壹座祠堂,供奉四季。?

2。趙廣漢,西漢卓君吳禮縣人。曾任潁川縣令守敬,敬等職。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早期執政最好的階段。他不畏強權,聰明能幹。上任頭幾個月,他做了兩件大事:壹是打擊權貴家族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當地管理,改變當地不良風氣。他的名聲由此而傳,善於處理政務是他在這本《漢書》中的天性。趙廣漢擔任京趙胤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感,經常熬夜處理各種公務。而且善於思考,註重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民皆稱道。但是,靖的職責是管理首都,因為在皇帝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很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達官貴人。所以趙廣漢雖然在城市管理者中算是領袖,但最終還是被斬首。趙廣漢在擔任荊期間,清正廉明,贏得了百姓的贊譽。?

3.巴荒(?-公元前51),字次男,西漢淮陽(今河南太康)楊霞人。歷史學家班固評價說:“自漢朝建立以來,治理人民的官員人數還是第壹。”當巴荒還年輕的時候,他就下定決心要做壹個好官。因為漢朝沒有科舉制度,漢武帝頒布詔令緩解財政困難,凡是為國家貢獻財產的都給官員。巴荒用食物換來了死亡史。從政後,遵紀守法,清正廉潔;體察民情,重在勸農桑。特別是巴荒判案,主張仁政,反對酷刑;堅持對可疑案件從輕處理;主張從外從寬,教化為先,重在防患於未然。所以,巴荒是壹個人民擁護、朝廷滿意、下屬信服的官員。於是,巴荒從壹個每年繳納200石的小歷史上升到了朝廷的宰相。其中最突出的成就是在當時的大郡潁川郡擔任太守。此前,潁川縣是壹個豪強地主壹統壹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上臺後,采取了大刀闊斧的措施,恩將仇報,安置難民,重視農桑,教育他們。經過幾年的精心經營,潁川出現了壹派和平穩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的祥和景象。因此,皇帝寫了壹封信稱贊巴荒是壹個好官員。?

4.徐有功?-702),本名許,唐代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辦案的官員。在古代,官職大多是行政與司法混在壹起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判官,但他們在官僚體系中的地位極低,很難有所作為。徐有功雖然長期擔任專職審判法官,但因為敢於嚴格遵守法律,打臉,平反了上百起冤案,挽救了壹萬多人的生命,而名垂青史。徐有功歷任周浦司法官、刑部(大理寺)刑官、秋官外交大臣(刑部)、邵青主刑大夫。徐有功做官的時候是吳周時期,當時有武侯作亂,有酷吏設下陷阱,所以要正確執法並不容易。由於徐有功前後辦了六七百件大案,救了幾萬人的命,不可避免地得罪了酷吏和奸臣,頻頻遭到彈劾和審判。然而,最後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免,兩次被罷官,兩次復出。盡管如此,他仍然堅定不移,不拍馬屁,壹心撲在執法上。正因為如此,許成為歷史上少有的專職“判官”,被當時的人們譽為“無史之好官”。?

5.狄(公元607-700年),本名,唐代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市西南)人,考了《明經》(唐代科舉制度中的壹科),由此步入仕途。步入政壇後,他經歷了兩個時代:唐高宗和武則天。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操,調任程大利,任欽差大臣。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方官侍郎等職。狄是壹個官員,正如老子所說,“聖人善變於心,人善變於心”。為了拯救無辜,他敢於違抗君主的意誌,始終保持著親民不懼強權的本色。他始終居於階級之上,憂國憂民,被後世稱為“唐朝的中流砥柱”。他被任命為負責刑法的程大利。在任壹年後,他處理了前任遺留的65,438+07,000多起案件,沒有壹起上訴要求平反。這說明他處理事務的公正性可見壹斑。後人以此為依據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甚至荷蘭也有人編著了壹本書《大唐帝國徐人傑審判傳奇》。

6.陳希亮,北宋梅州青神(今四川)人,京兆(今陜西Xi)人。他做官30多年,從秀才開始。歷任知縣、知府、知府、轉運史等地方官。他也曾在開封府和首都的朝廷任職。無論是在地方還是在首都做官,陳希亮都痛恨邪惡,不考慮個人命運。他贊美老百姓,嚇唬王公貴族。後來,他因過度勞累去世,享年64歲。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從不為別人立墓碑,但他很崇拜陳希亮,又擔心陳希亮的事跡流芳後世,所以破例寫了《陳公弼傳》。?

7.包拯(公元999-1062),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著名的清官。從少年開始,他就立誌為國家做貢獻,“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來擔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長官。他擔任過掌管國家財政的高級官員,如監察部長、住房部副史等軍職;作為駐遼國的外交使節;最著名的是他在天章閣和龍圖閣做過學士,所以後來人們稱他為包、包、包學士。雖然他在開封擔任知府僅壹年多,但在他去世後,開封人民在開封政府辦公樓旁修建了壹座包公廟,以紀念和供奉他。包拯過著清清白白的生活,從不講究排場。即使當了大官,他還是穿著和布衣時壹樣的衣服。我痛恨腐敗,我在《乞討不受賄》這部戲裏對仁宗說過“清廉是人民的樣子”;貪婪的人是人民的小偷。“他壹生嚴於律己。任端州知府,整頓吏治,打擊腐敗,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婉言拒絕,“不送硯臺我不回”;他壹生大公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強烈主張將皇族和宦官的壹切違法行為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去世前後深受百姓推崇和稱贊的主要內容。

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是有名的,尤其是他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學作品極大地誇大,使之具有魔幻色彩。隨著國際文化交流的發展,包拯這壹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贏得了世界聲譽。盡管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壹生不僅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贊賞,也能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民眾的支持和愛戴。作為壹個清官,確實很典型。

8.況鐘(公元1383-1442),明代江西靖安縣龍崗府人。況鐘壹生中最突出的成就是當了蘇州知府。他直接減少了官糧,減輕了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了經濟。同時整頓吏治,端正風氣,註意清理冤獄,為民報仇。他安排好日程,每天詢問壹個縣的案情,周而復始,沒有間斷。在頭八個月,超過1500個案件得到清理。他審理過的案件,無論大小,基本都能保證百姓不受委屈,土豪不敢再作惡。現在,只要提到,人們就會立即想到《十五關》中那個敢於冒險、敢於主持正義、為民除害的清官。此外,他還做了造福壹方的好事,如興修水利、辦學、舉薦人才等。在位十三年間,況鐘三次離任,三次留任,為蘇州人民做了大量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為了紀念況鐘,人們在他死後在蘇州和七個縣建立了祠堂。

9.海瑞(公元1514-1587),海南省瓊山縣人。他所處的時代是明朝由盛轉衰的轉折點。地表平坦,當時就有危險。哈裏年輕時,對社會問題表現出極大的關註。嘉靖皇帝在住建部工作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關心,為了勸諫道教,壹心求仙,在各地沈溺於修建寺廟和宮觀。作為壹個六品低級官員,他決心去死。這壹次,他提出了著名的《坦白講天下第壹》,後來被稱為《公安》。演講結束後,哈裏立即被投入監獄。好在嘉靖不久駕崩,新皇帝在宰相徐階的勸說下被赦免,官復原職,逐漸升任應天十府巡撫。之後,他又主持制定了“八十歲貪”等重刑,以糾正時弊,嚴格法紀。他大公無私,對壹直對他很好的老宰相徐階毫不留情。他把徐家所占的40萬畝良田還給了原主,並要求徐階的兩個兒子和欺負好人的20多名家人依法追責。再看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歷三朝,多次冒著生命危險進諫。雖然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格執法,消除暴力,潔身自好,同情人民,呼籲流放,註重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休止的剝削,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他的行動得到了人民的廣泛支持。

10.唐彬(公元1627-1687),本名孔博,別名靜賢,祖籍保南隨州(今隨縣)。主要成就在康熙朝,從官員到內閣學士、江寧總督、禮部尚書等。唐斌做了壹輩子官。他除了著書立說、發展理學之外,幾乎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治理河事、水運上,註重為民減負、濟民、興利除害,以至於始終致力於踐行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以求變“榛子遍地荒”為“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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