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1021(辛酉年)~ 1094),男,宋代鄂州江夏(今湖北武昌)人,北宋大臣。曾祖父馮弼舉家遷至粵西宜山龍水(今廣西宜州)。後來他爺爺去大漠北郊時看中了江夏(當時掌管鄂州),定居江夏(今湖北武昌)。宋仁宗五世元年,審醜狀元。他是宋朝最後壹個狀元。
馮京出生後,家裏越來越窮。十七八歲時,做生意的父親石豐又去世了,這使他更加窘迫。在求學求官的過程中,馮京曾在浙江省余杭縣讀書,卻被政府強制拖欠房租。他無能為力,就在自己住的寺廟墻上寫了壹首小詩:
韓信活得晚,項羽窮,手握寶劍飲秋風。
可惜的是,世界上到處都是眼睛,我不知道男人沒有幫助。
這首詩的大意是:對比韓信和項羽,說天下英雄也是可憐的,可惜天下人都看不出他們只是落難的英雄。
其中壹個來討債的叫樊勝的衙役。他對文學和墨水了如指掌。看了這首詩,他很感動,於是向縣令報告,為馮敬求情,請求寬大處理。縣令懷疑樊勝從馮京那裏得到了什麽好處,不然壹個陌生人怎麽會為他說話?樊勝從縣令的眼神和語氣中讀出了懷疑,主動解釋道:“這個馮秀才家裏很窮,經常沒有溫飽。我能收買什麽?”我剛剛看了他寫的詩,我期待他以後不會是無所事事的壹代!”說完,拿出臨摹的詩。縣令笑了笑,於是改變了態度,對馮京采取了寬容的政策。
後來,馮敬去了那座山(也叫霍山,在殷琦之前,在安徽省霍山縣的西北部)在和尚的家裏學習。和尚的房子裏有壹只看門狗。因為馮京經常餓肚子,就和幾個窮同學壹起想辦法偷狗殺狗,把豐盛的食物狠狠打了壹頓。和尚們向縣裏報告,馮敬等人被捕。知府見他是幾個讀書人,不像地痞流氓,態度也沒那麽兇。他沒有作任何其他處罰,只讓馮京以他為首,當場寫壹篇《偷狗賦》。這樣做的初衷是為了羞辱他們,作為壹種懲罰。縣令以為他們會叫饒,不痛快地寫。沒想到,馮京並不在意,就開始寫,不壹會兒就寫好了。治安官不得不撿起來。傅寫得很漂亮,有壹副對聯特別精彩:
團圓飯吸引了我,我很高興掉了貂皮的尾巴;
帶著T走,回頭看兔子頭。
下面舉幾個典故,大意是狗被飯團鉤住,狗高興地搖著尾巴;當他被繩子牽走的時候,那只狗壹直驚訝地回頭看。
縣令讀到這裏,不禁拍手稱快。他印象深刻,馬上放了他們,把馮京當貴客留下了。宋朝名臣敗亡的第二年,馮京以三元得天下。在中國1300年的科舉史上,能夠連中三元的考生只有17人,其中壹個就是馮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