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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服裝史上的明清

(1368 ~ 1911)明清兩代的服飾面貌差異很大。明代以漢族傳統服飾為主體,清代以滿族服飾為主流。兩代上下階層的服飾都有明顯的檔次。

明朝政權建立後,試圖消除元朝蒙古服飾制度對漢族的影響,“叫他們恢復像唐制那樣的服飾”,但當務之急是穩定社會,發展生產,未能真正落實。直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才確定了很多主要服飾。因為明朝政府非常重視農業,推廣植棉,棉布得到普及,老百姓的衣服得到改善。

上流社會的官服是權力的象征,歷來為統治階級所重視。自唐宋以來,長袍和黃色壹直是皇室專用。自南北朝以來,紫色最為昂貴。明代因皇帝姓朱,以朱為正色,又因《論語》有“邪紫取朱也”,故從官服中廢除紫色。款式類似於唐朝的圓領,但尺碼較寬。領子有壹個右開衩,兩邊各有壹塊,叫做“?”(鐘擺);服裝材料多采用絲、紗、紗、絲,但顏色、花紋各不相同。最鮮明的特點是用“補品”來表示等級。補丁是壹塊大約40 ~ 50厘米見方的絲綢,繡上不同的圖案,然後縫在官服上,壹個在胸前,壹個在背上。文官以鳥為輔,武官以獸為輔,共分九等(圖12)。通常,t恤以衣服的長度和袖子的大小來區分,舊的最受尊敬。

明代官員的主要首服與宋元時期略有不同。皇帝披著黑紗疊著毛巾,帽子翅膀從後面豎起來。官服披展翼紗紗,帽翼長達1尺2寸;總是穿著他們的工作和帽子。入冬後,皇帝還送給關白皮毛暖耳,很像後世的耳罩,平民不得使用;同時還有披肩、圍巾等禦寒用品。被誥封的官員的妻子和母親也有不同等級的條紋和裝飾的紅袖連衣裙和各種各樣的長袍。另外,高跟鞋已經被上流社會的女性所使用,分為高跟和高跟鞋。

明代老百姓的衣服或長或短,或衫或裙,基本繼承了舊傳統,種類非常豐富。當時出現了壹種長馬甲,看起來像士兵的盔甲,所以取名馬甲,特別受年輕女性的歡迎(圖13)。服飾顏色方面,平民妻女只能穿紫、綠、粉等色,不能穿紅色、鴉綠、黃色等色,以免與官服混穿;勞動人民只允許使用棕色。除去唐宋以來壹直流行的舊帽,朱元璋親自制定了兩種帽子,在全國頒布,普通百姓使用。壹種是方桶形黑漆紗帽,叫方奶嘴;壹種是由六塊組成的半球形帽子,稱為六合統壹帽,寓意四海平等,天下統壹。後者流傳至今,俗稱瓜皮帽,由黑絲絨和緞子制成。

清代服飾清朝取代了朱明,即以暴力手段剃發更衣,並按滿族習俗統壹男裝。順治九年(1652年)頒布《穿色肩章條例》,廢除漢民族色彩濃厚的冠服。在明朝,所有的男人都把頭發盤成發髻,穿著寬松的衣服、長襪和淺口鞋。清代頭發剃成辮子,辮子垂在腦後,穿細馬蹄袖箭,緊襪深靴。然而,根據法律,官方和民間的服裝是截然不同的。

清代官服的主要品種是長袍馬褂。夾克衫是加在長袍上的外套,因起源於騎短衣而得名。特點是前後開衩,胸前壹片青(太子郡王用圓片)。蔔子的鳥獸紋和秩序與明朝相似。清朝的官帽和以前的朝代完全不同。軍士和軍官以上的軍政人員都戴著看起來像帽子的緯帽,按冬夏季節分為保暖帽和清涼帽。他們還被裝上了不同顏色和不同材料的“上衣”,帽子後面還拖著壹束孔雀翎。淩叫華淩,高級淩上有“眼”(羽毛上的圓形斑點),有壹只眼、兩只眼、三只眼之分。多的眼睛更貴,只獎勵成績突出的王子或大臣。皇帝有時會穿壹件黃色的夾克來表示他的特別寵愛。就影響而言,其他顏色的馬褂也逐漸在官員和士紳中流行起來,成為普通的禮服(圖14)。四五級以上的官員還在脖子上掛佛珠,由各種珍貴的寶石和香木制成,構成了清代官服的又壹特色。

絲綢繡染和各種手工業的進步,為清代服飾品種的豐富創造了條件,形成了裝飾炫富重於藝術表現的特點。按照規定,絲綢和緞子不再是有錢官僚的特產。

在清代,壹般男子的服裝包括壹件所謂的北京式高領長衫、窄腰窄袖、短上衣、馬甲(馬甲)、瓜皮帽、壹個“北京八寸”小煙鬥,以及壹條滿是精美刺繡的荷包、扇包、香囊等飾物的腰帶,這也算是時髦的服飾,尤其是在北京。很多地主和商人都是這樣穿的。

清代、漢族、滿族的女裝發展不壹樣。康熙、雍正時期(1662 ~ 1735),漢族婦女仍保持明式,小袖衣、長裙流行。晾幹後衣服變得更肥更短,袖口寬度可能達到1英尺以上。有了雲肩,花樣翻新無止境。到了清朝末年,城市婦女都穿裙子和褲子,衣服上的花邊和卷齒多達十幾件,有“七姐妹”、“十三太保”、“十八嵌”等,昂貴的衣服大都花在上面。滿族婦女穿“旗服”(圖15),梳旗髻(俗稱兩頭),穿“花盆底”旗鞋。至於後世流傳的所謂旗袍,長期以來主要用於宮廷和皇室。清朝後期,旗袍也被漢族的仕女們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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