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演變的原因有:第壹,女性推動社會發展的動力和作用逐漸降低。生產力的提高改變了人們的生產方式,耕田種地成為主要的生活來源。人類繁衍達到了足夠的數量,種族滅絕不再令人擔憂。人們需要提高物質生產來促進社會發展,從而決定自己對社會貢獻的大小和地位。這時候男性的優勢就很快顯露出來了。男性魁梧的體格、發達的肌肉和巨大的爆發力,立刻使女性在狩獵、農耕等物質生產活動中。男人憑借身體上的優勢可以對社會的發展做出大得多的貢獻,所以男人依靠自己的能力自然成為社會的主人。女人天生處於從屬地位。
第二,女性失去了參與社會生活的機會和權利。延續了幾千年的農業經濟是以勞動力開發和耕種土地為基礎的。政治制度是世襲君主制。在這種制度下,女人頭上有四座大山:神權、政權、族權、夫權。女人只能“在家隨父,嫁人隨夫,死後隨子”。由於政治制度和身體原因,他們只能退出社會生產,進入家庭,從事家務勞動。家務勞動在古代是社會的壹種公共的、必要的勞動。這時候家務已經失去了公共性,不再涉及社會,變成了私事。妻子成為主要的家庭女傭,被排除在社會生產之外。而家務勞動被認為是不創造價值的勞動,所以男性在家庭中也是主人。這期間社會也創造了大量束縛女性的條條框框。如漢武帝董仲舒對兩性關系的闡述是:“萬物必合,合必有上有下”,“君臣之義,父子之義,夫妻之義,皆取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丈夫為陽,妻子為陰”,“陽尊陰”。因此,女性在整個社會中處於從屬於男性的地位。男人統治壓迫女人是天經地義的,女人只能屈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