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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最高的官員是什麽?

君主不是官名,皇帝也不是。

自周朝以來,最高仍是宰大臣,但歷代名稱不同。在中國封建社會,協助皇帝處理國家事務的最高官員壹般被稱為宰相。宰是主人,相是助手。

中國歷史上宰相制度的演變

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宰相制度處於核心地位,是連接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環節。

從宰相制度的興衰來看,它的起源很早,也很復雜。其演變大致可分為五個階段,即萌芽期、創始期、高峰期、調整期和衰退期。

黃帝至西周時期是萌芽期。在史書中,這壹時期的宰相名字都有記載,如“項”、“白霸”、“宰”。這些職位實際上負有協助國王處理政務的職責,但並未被正式稱為官銜,因此仍然無法建立宰相制度。西周是典型的分封國。皇帝分封宗族成員後,皇帝和諸侯國之間就沒有隸屬關系了。皇帝只管轄王集地區,諸侯國沒有向皇帝納稅的義務。中央財政支出由王集地區提供,諸侯國只納貢和繳納部分土特產;然後是軍事義務。遇有戰爭,天子可以借用諸侯國的軍隊,沒有其他關系。在西周以前的政治形態下,不可能產生宰相制度。所謂國家,其實就是壹個大家庭,天子就是這個大家庭的首領。只需要少數重要的家庭成員和近親幫忙處理事務。真正核心的行政運作系統在青博士手裏,具體權力在家臣手裏,家業總經理。雖然當時沒有必要也不可能產生系統的中央管理制度,更談不上建立真正的宰相制度,但行政權力的萌芽以及後來中央政府的萌芽都可以追溯到這壹時期的家臣制度。

春秋至秦魏建國時期。這壹時期,中國的社會、政治、經濟都發生了變化,其中與政治制度密切相關的變化有:(1)石清士祿制度受到官僚制度的沖擊,形成了以官僚制度為主,石清士祿為輔的政治制度。(2)血緣關系受到地緣關系的沖擊,村制、縣制開始確立,形成了血緣與地緣並重的制度。(3)中央集權開始形成。因為政事多,君主難以獨力應付,出現了以宰相為首的壹批官員。為了適應這種政治制度變化的需要,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普遍建立了各自的宰相制度。國家廣納賢才,選拔人才,使用能源,壹批人才應運而生,活躍在周秦時期社會劇變的歷史舞臺上。經過幾百年的實踐,當秦始皇統壹天下後,完整成熟的宰相制度就自然而然地產生了,並正式確立,成為後人繼承的習俗。春秋時期,在和史大夫的統治下,項逐漸成為壹個固定的官方名稱。到了戰國時期,官制被打破,官職普遍設置在諸侯國。宰相作為壹種官銜,始於秦國,後被其他國家采用。由於春秋戰國時期普遍實行宰相制度,秦始皇統壹六國後,在進行政治制度改革時,確立了宰相“掌帝輔各機”,並使之成為正式的官制。秦代宰相仍沿用統壹前的稱呼,稱他為“宰相”秦朝開始實行壹相制,也在各地設置宰相。

漢初至漢武帝時期達到頂峰。秦朝統壹中國,實行宰相制度後,相互勢力越來越強。西漢初,宰相權力迅速膨脹,很快達到頂峰。宰相壹人之下,萬人之上,什麽都不管,基本上和當時的皇權平起平坐。蕭何、曹參等著名人物在西漢政治舞臺上出現並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就在君主“坐而論道”的時候,宰相的權力與皇權的矛盾開始暴露出來。因為相對權力的擴張威脅到皇權,皇帝試圖限制相對權力,宰相很快就迎來了厄運。僅從西漢初年到漢武帝時期的百年間,丞相雖然很厲害,但也殺了三十多人。而且漢武帝以後,因為皇權加強,湘軍被打壓,湘軍再也沒有翻身。由此可見,宰相制度雖然有很長的萌芽和確立期,但鼎盛時期很短,不到百年。在宰相制度達到頂峰的漢代,宰相已經從壹相發展到三公。其演變特點是:(1)宰相數量多變。從西漢初年的1人到西漢末年和東漢,三公都是宰相。辦公室很大。在漢朝,丞相府(郭襄府)成立。三府合並時期,丞相府稱為“三府”:丞相府、司馬府、大司空府。最後改成了太尉府、司徒府、司空府。西漢丞相府成員有300多人。(3)責任大,權限大。西漢宰相的職責無所不包,幾乎參與所有國家重大事務的決策。他還掌握了選官權、指揮百官議奏朝政權、執行刑罰權、掌管郡縣和國家的計審權、批駁諫權以及部分立法權、司法權和軍權。漢朝宰相的權力之廣,權威之重,是以後的宰相無法比擬的。(4)雜源。由於漢代選官面廣,宰相出身各種背景,從布衣到宗室。(5)相對權力開始受到皇權的制約,其主要措施是提高尚書臺的地位。

魏晉宋是調整期。漢朝時期,由於君權與相權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迅速進入調整期。調整的核心是皇權不斷集中,相對權力不斷分化。但不同的國王有不同的特點和偏好,控制相對權力的方式也不同,所以宰相的權力有時加強,有時削弱。第壹次調整始於漢武帝時期內外朝的建立。皇帝開始通過身邊的心腹官職來控制相對權力。但在心腹官署越做越大之後,形成了實際的行政中心,分化甚至取代了相對的權力,最終形成了同生共滅的內外王朝。進入調整期後,宰相制度也頻繁變動。最重要的是多相共存,三省出現。在曹魏時代,凡是記載尚書、大臣令、大臣仆從的人,都成為宰相,掌管政事,但此時三公(太尉、司徒、)仍是名義上的宰相。到了晉朝,宰相的位置被中書監和中書令取代。宋、齊、梁、陳被繼承。這時候的所謂宰相,除了記錄大臣的事務、大臣的命令、仆射、督撫、中書的命令之外,還服務於中學堂。北魏北齊時期,下屬各省自魏晉以來逐漸發展起來,奉中道的勢力特別重。周朝以後,制度改革,大冢為丞相,不久丞相左右。隋朝廢三公,三省總督同相,稱為“真丞相”。初唐建立三省制,中晚唐建立中書門下的府堂制。唐代是宰相制度發展的壹個重要階段,宰相機構的變化和宰相名稱的變化錯綜復雜。三省制度是在魏晉南北朝和隋代逐漸形成的,真正確立是在唐代。唐代中央機構中,真正掌握實權的三省是尚書、中書、門下。尚書省是中央政府執行政務的總機構,下設官、戶、禮、兵、刑、工六個部門。其長官名為尚書令,左右仆從為副。中書省是負責國家機密事務,按照皇帝的旨意發布政令的機構,其長官稱為中書令。門下省和中書省主管同壹個任務,負責審核詔書,簽章奏章,有批駁權。他們的首領叫石忠。朝廷凡有軍事大事,中書發號施令(決斷),門庭被堵(檢討),大臣服從(執行)。因此,人們又把尚書省稱為執行機構,中書省稱為決策機構,廈門省稱為議事機構。因尚書省有六部,故稱“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躥升了“知政”的地位,參加政務大廳的會議,也是宰相。在書中,他動了權射仆從,也是“不知政事”的宰相。李世民即位後,尚書省的左右仆從,還有石忠、鐘淑玲都當上了宰相。從貞觀元年開始,經常出現其他官員有望當宰相的情況。壹是給資歷較淺的官員起“參政”、“參機”、“參政”、“專事機密”、“參得失”等名號,預測宰相的事務;二是給開國元勛的壹些老牌英雄加上“平章氏”或“同三品”的名字,讓他們繼續預演宰相的事務。宋代副丞相設在壹起,多相並行,編制不固定,目的是分散權力。北宋沿襲晚唐制度,在中書門下設省。北宋初期,中書下官為宰相,也稱“中書下和之事”。副總理稱之為“參政”。後來得知,政事和宰相基本沒有區別,使得宰相的權力更加分散。在宋太宗之後,常見的是壹階段四參與或兩階段兩參與。

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宰相制度處於核心地位,是連接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環節。

從宰相制度的興衰來看,它的起源很早,也很復雜。其演變大致可分為五個階段,即萌芽期、創始期、高峰期、調整期和衰退期。

黃帝至西周時期是萌芽期。在史書中,這壹時期的宰相名字都有記載,如“項”、“白霸”、“宰”。這些職位實際上負有協助國王處理政務的職責,但並未被正式稱為官銜,因此仍然無法建立宰相制度。西周是典型的分封國。皇帝分封宗族成員後,皇帝和諸侯國之間就沒有隸屬關系了。皇帝只管轄王集地區,諸侯國沒有向皇帝納稅的義務。中央財政支出由王集地區提供,諸侯國只納貢和繳納部分土特產;然後是軍事義務。遇有戰爭,天子可以借用諸侯國的軍隊,沒有其他關系。在西周以前的政治形態下,不可能產生宰相制度。所謂國家,其實就是壹個大家庭,天子就是這個大家庭的首領。只需要少數重要的家庭成員和近親幫忙處理事務。真正核心的行政運作系統在青博士手裏,具體權力在家臣手裏,家業總經理。雖然當時沒有必要也不可能產生系統的中央管理制度,更談不上建立真正的宰相制度,但行政權力的萌芽以及後來中央政府的萌芽都可以追溯到這壹時期的家臣制度。

春秋至秦魏建國時期。這壹時期,中國的社會、政治、經濟都發生了變化,其中與政治制度密切相關的變化有:(1)石清士祿制度受到官僚制度的沖擊,形成了以官僚制度為主,石清士祿為輔的政治制度。(2)血緣關系受到地緣關系的沖擊,村制、縣制開始確立,形成了血緣與地緣並重的制度。(3)中央集權開始形成。因為政事多,君主難以獨力應付,出現了以宰相為首的壹批官員。為了適應這種政治制度變化的需要,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普遍建立了各自的宰相制度。國家廣納賢才,選拔人才,使用能源,壹批人才應運而生,活躍在周秦時期社會劇變的歷史舞臺上。經過幾百年的實踐,當秦始皇統壹天下後,完整成熟的宰相制度就自然而然地產生了,並正式確立,成為後人繼承的習俗。春秋時期,在和史大夫的統治下,項逐漸成為壹個固定的官方名稱。到了戰國時期,官制被打破,官職普遍設置在諸侯國。宰相作為壹種官銜,始於秦國,後被其他國家采用。由於春秋戰國時期普遍實行宰相制度,秦始皇統壹六國後,在進行政治制度改革時,確立了宰相“掌帝輔各機”,並使之成為正式的官制。秦代宰相仍沿用統壹前的稱呼,稱他為“宰相”秦朝開始實行壹相制,也在各地設置宰相。

漢初至漢武帝時期達到頂峰。秦朝統壹中國,實行宰相制度後,相互勢力越來越強。西漢初,宰相權力迅速膨脹,很快達到頂峰。宰相壹人之下,萬人之上,什麽都不管,基本上和當時的皇權平起平坐。蕭何、曹參等著名人物在西漢政治舞臺上出現並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就在君主“坐而論道”的時候,宰相的權力與皇權的矛盾開始暴露出來。因為相對權力的擴張威脅到皇權,皇帝試圖限制相對權力,宰相很快就迎來了厄運。僅從西漢初年到漢武帝時期的百年間,丞相雖然很厲害,但也殺了三十多人。而且漢武帝以後,因為皇權加強,湘軍被打壓,湘軍再也沒有翻身。由此可見,宰相制度雖然有很長的萌芽和確立期,但鼎盛時期很短,不到百年。在宰相制度達到頂峰的漢代,宰相已經從壹相發展到三公。其演變特點是:(1)宰相數量多變。從西漢初年的1人到西漢末年和東漢,三公都是宰相。辦公室很大。在漢朝,丞相府(郭襄府)成立。三府合並時期,丞相府稱為“三府”:丞相府、司馬府、大司空府。最後改成了太尉府、司徒府、司空府。西漢丞相府成員有300多人。(3)責任大,權限大。西漢宰相的職責無所不包,幾乎參與所有國家重大事務的決策。他還掌握了選官權、指揮百官議奏朝政權、執行刑罰權、掌管郡縣和國家的計審權、批駁諫權以及部分立法權、司法權和軍權。漢朝宰相的權力之廣,權威之重,是以後的宰相無法比擬的。(4)雜源。由於漢代選官面廣,宰相出身各種背景,從布衣到宗室。(5)相對權力開始受到皇權的制約,其主要措施是提高尚書臺的地位。

魏晉宋是調整期。漢朝時期,由於君權與相權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迅速進入調整期。調整的核心是皇權不斷集中,相對權力不斷分化。但不同的國王有不同的特點和偏好,控制相對權力的方式也不同,所以宰相的權力有時加強,有時削弱。第壹次調整始於漢武帝時期內外朝的建立。皇帝開始通過身邊的心腹官職來控制相對權力。但在心腹官署越做越大之後,形成了實際的行政中心,分化甚至取代了相對的權力,最終形成了同生共滅的內外王朝。進入調整期後,宰相制度也頻繁變動。最重要的是多相共存,三省出現。在曹魏時代,凡是記載尚書、大臣令、大臣仆從的人,都成為宰相,掌管政事,但此時三公(太尉、司徒、)仍是名義上的宰相。到了晉朝,宰相的位置被中書監和中書令取代。宋、齊、梁、陳被繼承。這時候的所謂宰相,除了記錄大臣的事務、大臣的命令、仆射、督撫、中書的命令之外,還服務於中學堂。北魏北齊時期,下屬各省自魏晉以來逐漸發展起來,奉中道的勢力特別重。周朝以後,制度改革,大冢為丞相,不久丞相左右。隋朝廢三公,三省總督同相,稱為“真丞相”。初唐建立三省制,中晚唐建立中書門下的府堂制。唐代是宰相制度發展的壹個重要階段,宰相機構的變化和宰相名稱的變化錯綜復雜。三省制度是在魏晉南北朝和隋代逐漸形成的,真正確立是在唐代。唐代中央機構中,真正掌握實權的三省是尚書、中書、門下。尚書省是中央政府執行政務的總機構,下設官、戶、禮、兵、刑、工六個部門。其長官名為尚書令,左右仆從為副。中書省是負責國家機密事務,按照皇帝的旨意發布政令的機構,其長官稱為中書令。門下省和中書省主管同壹個任務,負責審核詔書,簽章奏章,有批駁權。他們的首領叫石忠。朝廷凡有軍事大事,中書發號施令(決斷),門庭被堵(檢討),大臣服從(執行)。因此,人們又把尚書省稱為執行機構,中書省稱為決策機構,廈門省稱為議事機構。因尚書省有六部,故稱“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躥升了“知政”的地位,參加政務大廳的會議,也是宰相。在書中,他動了權射仆從,也是“不知政事”的宰相。李世民即位後,尚書省的左右仆從,還有石忠、鐘淑玲都當上了宰相。從貞觀元年開始,經常出現其他官員有望當宰相的情況。壹是給資歷較淺的官員起“參政”、“參機”、“參政”、“專事機密”、“參得失”等名號,預測宰相的事務;二是給開國元勛的壹些老牌英雄加上“平章氏”或“同三品”的名字,讓他們繼續預演宰相的事務。宋代副丞相設在壹起,多相並行,編制不固定,目的是分散權力。北宋沿襲晚唐制度,在中書門下設省。北宋初期,中書下官為宰相,也稱“中書下和之事”。副總理稱之為“參政”。後來得知,政事和宰相基本沒有區別,使得宰相的權力更加分散。在宋太宗之後,常見的是壹階段四參與或兩階段兩參與。

衰落期為元代至清末。因為宰相制度無論怎麽調整,皇權和相對權力的矛盾都無法徹底解決,所以從元朝開始,宰相制度就進入了衰落期。統治者到了中書、門下兩省,實行壹省制,由尚書省掌管政務。元朝最初是壹省多相制,後來改為兩省多相制,中書省取代尚書省。從廢除宰相到明朝實行內閣制,中國傳統社會的中央官制發生了最重要的變化。明朝洪武元年,有左丞相、右丞相。丞相之下,左丞、右丞、申智為從。洪武十三年,朱元璋殺了中書省丞相胡,廢丞相,使六省直歸皇帝。宰相制度廢除後,宰相的權力被分為六部分,國家的把柄集中在皇帝手中。明朝在洪武年間建立殿閣的基礎上正式建立內閣。雖然內閣大臣的權力比首相小得多,但人們還是習慣把內閣大臣當首相看待。到了清朝,宰相的權力日漸削弱,皇帝的中央集權達到了頂峰。隨著清朝的滅亡,中國古代的宰相制度終於走到了盡頭。

衰落期為元代至清末。因為宰相制度無論怎麽調整,皇權和相對權力的矛盾都無法徹底解決,所以從元朝開始,宰相制度就進入了衰落期。統治者到了中書、門下兩省,實行壹省制,由尚書省掌管政務。元朝最初是壹省多相制,後來改為兩省多相制,中書省取代尚書省。從廢除宰相到明朝實行內閣制,中國傳統社會的中央官制發生了最重要的變化。明朝洪武元年,有左丞相、右丞相。丞相之下,左丞、右丞、申智為從。洪武十三年,朱元璋殺了中書省丞相胡,廢丞相,使六省直歸皇帝。宰相制度廢除後,宰相的權力被分為六部分,國家的把柄集中在皇帝手中。明朝在洪武年間建立殿閣的基礎上正式建立內閣。雖然內閣大臣的權力比首相小得多,但人們還是習慣把內閣大臣當首相看待。到了清朝,宰相的權力日漸削弱,皇帝的中央集權達到了頂峰。隨著清朝的滅亡,中國古代的宰相制度終於走到了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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