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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

公元前770年,遷都洛邑,公元前476年(《史記》十二諸侯年譜為前477年,《史記》周本紀為前478年),周在中國滅亡的歷史時期因《春秋》記載了這壹階段的歷史而得名。由於周的東遷,前人也稱這壹時期為東周。

周東搬家後,他的力量被大大削弱了。整個國家處於分裂狀態。《左傳》中大約有120個大小國家。其中姬姓最多,有晉(今山西侯馬)、魯(今山東曲阜)、曹(今山東定陶)、魏(今河南祁縣,後遷居河南濮陽)、鄭(今河南新鄭)、燕(今北京)、滕(今山東藤縣)、於(今山西平陸)。姜姓有齊(今山東臨淄)、徐(今河南許昌)、沈(今河南南陽)、姬(今山東壽光);嬴姓有秦(陜西鳳翔)、姜(河南羅山西北)、黃(河南潢川)、徐(江蘇泗洪);糜姓楚(在湖北江陵);姓氏為宋(河南商丘)、戴(河南蘭考);司姓齊(原河南祁縣,後遷至山東濰坊);桂姓陳(在今河南淮陽);曹姓朱(在今山東省鄒縣)和(在今山東省藤縣);任姓薛(在今山東省藤縣);男子姓鄧(在今湖北襄樊)。還有馮姓、姬姓、□姓、嚴姓等小國。最強大的國家是晉國和楚國,其次是齊國和秦國,然後是鄭、宋、魯、魏、曹、朱。春秋末年,吳越崛起。除了以華夏族為主的大小國家,還有很多戎、狄、滿、夷交織在壹起。在長期的混戰中,許多小國被強國吞並。《左傳》中發現的120多個國家,到春秋末期只有原來的三分之壹。

築地

井田制與農業耕作狀況春秋時期,井田制在各國普遍實行。《左傳》載,楚人“有井,燕窩”,鄭“有章”,“田有封,魯井有吳”。所謂雷區,就是把田地分割成小塊,田裏的田埂和溝渠成為田地之間的分界線。《國語》中提到齊桓公時,管仲認為“人若有理,必不後悔”。這是為了消除農民的不滿。因此,強調必須將場地分成相等的區域。另壹方面是出於向農民征稅的需要。同時,農民被組織起來。如《國語·齊語》說齊國是“都城三十邑,邑有部,十邑為卒,卒為帥,十卒為鄉,鄉為帥,三鄉為郡,郡為帥,十郡為屬,屬為醫,五屬故為五醫”。將許多分散的農民納入這種鄉村組織,並派官員管理他們,可以起到鞏固統治的作用。後來的縣制下的村制就是由此演變而來的。

礦田的最高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貴族,農民只有使用權。礦區有公有地和私有地。小塊私有土地由每個農民耕種,收成歸自己。公共土地是大家共同經營的,收獲屬於國家或貴族。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耕種公共土地的積極性日益下降,影響了國民收入。所以各國也對稅收公式做了相應的修改。齊桓公時,壹畝地征收租稅。到了十五年(前594年),陸又公布了“壹畝始稅”,長期的強迫勞役地租被按壹畝納稅的實稅所取代。

除了土地稅,農民還要向國家繳納軍稅,以防戰爭。軍稅通過水井征收谷物、草料和牲畜。由於戰爭頻繁,國家不斷加稅,如鄭的賦稅、魯的“用田賦”,都是違反舊制度、加重農民負擔的新舉措。

除了劃分為礦田的土地,還有未鉆探的零星土地。李周舉例說,郭杜附近有官田、石天、佳田、上田。官田、甲田分給為政府工作的小官吏,祿田分給工商業,石天分給學者家庭。孟子所說的“士有可貴之田”,就是指這些形狀不規則的田。這些土地的最高所有權也屬於國家。當時土地雖然可以在大清和大富之間流轉,但小貴族和平民之間缺乏土地所有權,尤其是買賣土地的現象。《禮記》說:“田無莊稼”,與當時實際情況相符。農耕情況春秋時期,農具仍以木石制品為主,農具多為木制。青銅農具很少。只是到了春秋晚期和今天,長江下遊才出現了很多銅制農具。因為工具和技術與西周相差不遠,所以仍然需要合作種田,耦合種田直到春秋末期也沒有消失。

因為農業受到工具、施肥等條件的限制,土地仍然需要輪流休耕。《李周》說:“良田百畝,易地二百畝,易地三百畝。”也就是說,菲爾茲的閑暇時間從兩年到壹年不等,也有不需要閑暇的人,但數量不多。《左傳》中提到的“田”,類似於李周的衣衣、熱衣之田,說明休閑田無處不在。

山西侯馬出土的青銅陶扇

陜西鳳翔姚家崗出土的手工業和商業手工業分為民間和官方兩種。人與人之間的紡織只是家庭的副業。政府行業規模較大,《李周考公基》中提到的工種有攻木、攻金、攻皮刮削、鏟土等。冶鐵業出現在春秋末期,但很快獲得了很大的發展。

陜西鳳翔姚家崗出土的商業與手工業的相似之處在於,除了民間的相互交易外,都是由政府經營或控制的工商業。《國語》說“工商業吃官”,反映了手工業和商業都主要由政府經營的特點。在所有國家中,鄭的商業是比較發達的,可能是因為它的地理位置。據文獻記載,鄭商的資料很多,足跡遍布周晉楚各國。商人在出售貴重物品時,必須獲得政府的許可,這說明商人仍然缺乏獨立的經濟地位。在大城市,有專門為交流而設立的城市。比如《左傳》提到了鄭、魯、齊、晉四個城市。當時的民間交易還是以物易物為主,但布料、絲綢之類已經作為普遍等價物,起到了貨幣的作用。金屬硬幣的使用相對較晚。據《國語》記載,公元前524年,周鑄了壹大筆錢。現在的壹些銅鑄空頭布是春秋晚期制作的。

庶人,工商業奴隸庶人,或稱中中,是壹大批靠種田為生的普通人,又稱小人,以區別於貴族紳士。《國語》說:“君子努力,小人努力”。庶人生活在野外,所以他也被稱為野蠻人,或□。庶人和妳們家不壹樣,只有壹個小家庭,沒有家族組織,所以沒有姓。當時,人們稱庶人為普通女人。

庶人的勞動收入,其中壹部分應該上繳,已經成為國家或民族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除了稅收,庶人還負責繁重的勞役。他們想為國家或貴族修建道路、城市和宮殿。庶人通常被束縛在土地上,缺乏遷徙自由。雖然庶人的社會地位很低,但他們可以擁有壹點財產,包括少量的牲畜。

庶人以務農為職業,有時他可以在政府中擔任壹個卑微的官員。服過兵役的人有權進入官職。天下沒有路的時候,普通人可以討論政治。《左傳》說:“國必富強,聽民之言”,就是相信君主能聽民之言,國家才能繁榮發展。因為人民在壹個國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所以各個國家的英明君主和政治家都非常重視老百姓,提出了惠民等政治主張。工業、商業和庶人的社會地位比較接近。當時所謂的商人,主要是指為政府服務的工匠和商人,與後來有獨立經濟地位的人有所區別。工商本身是政府給的,但他們的家庭還是要耕種政府發的“甲田”才能生活。

工商住中,地位世襲,不能隨意改行。但是像庶人壹樣,它享有某些政治權利。當政府什麽都不要求的時候,工商業往往會起來反抗,尤其是保衛國家。春秋後期,由於經濟發展,工商業逐漸擺脫了政府的束縛,走向自主經營而致富。例如,春秋末期,金燦的富商們“愛惜他們的汽車,卻在穿著上犯錯誤。”越南人範蠡最終放棄了他的官職,從商。"在19年裏,他發了三次財。"。孔子的弟子子貢,在曹和魯之間做買賣,成為孔子最富有的弟子。這種前所未有的現象為後戰國時期進入發達的商品貨幣關系階段奠定了基礎。

奴隸有不同的稱呼,壹般叫仆妾,也叫仆從,豎著或放牧,蹲著。青博士家奴隸多,奴隸往往來自賞賜。比如晉景公就曾封給克帝有功的魏歡子“陳迪時遷”。除了私人,政府裏還有很多奴隸,尤其是罪犯。所謂的“Xi”、“罪惡的李”、“徐覓”就是指這類奴隸。《國語》說:“造禮有職”,即有罪之仆因職而受官養。

臣妾、仆婢壹般從事家政服務,牧羊人、牧羊人是專門放牧牛馬的奴隸。政府中也有壹些有技能的奴隸。比如《左傳》中,魯的賄賂楚人“捧百人”,就是木匠、縫紉工、織布工。《國語》說,當時有所謂的奴隸主,即使得到良田,掙多少也與自己無關,是從事農耕的官奴。因為庶人是農業勞動的主要勞動力。因此,奴隸勞動在生產中並不占主導地位。

政治體制

國家和野生春秋時期類似於西周。在王國或侯國內,它分為兩個部分:國家和野生。國家是首都及其郊區,是君主直接統治的地區;去郊區外的邊境是荒野,或者叫荒野。君主將部分荒野轉包給清博士,由其統治。

居住在該國的人是中國人,包括學者、工人、商人或其他平民。比如齊國把初中分為二十壹個鄉,分別是士第十五鄉和工商第六鄉。士人是貴族中最低等的。他們幾代人都服過兵役,外出時也當過兵。他們還可以升官,國家授予他們壹小塊土地作為俸祿,所以《國語》說:“士吃田”。學者是中國人的主體,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包括學者在內的中國人往往在發生騷亂或政變時成為決定性力量。因此,君主或貴族經常“致敬”或“對待”中國人。如果他們能夠贏得中國人民的支持,這將是鞏固政權的重要保證。在荒野中,有大片的雷區和壹些城市。舉個例子,齊國在曠野設皇族,每家下十郡,郡下三鄉,鄉下十卒,卒下十城,城下三十。“李周”說有六只野生的。“屬”或“穗”中的土地被劃作礦田,由農民耕種,其收成歸國家所有,成為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都城和縣都是貴族的封地。晉稱封地為郡,魯稱封地為都。慶博士采邑所得的壹小部分要以貢品的形式交給君主。

住在野外的人被稱為野人或庶人和伊。春秋初期,野人社會地位低下,拒絕服兵役,只承擔納稅和徭役的義務。到了春秋末期,野人也是軍人,地位發生了變化。但不管什麽時候,野人還是屬於平民階層,有著自由民的身份。

宗族與政治春秋時期,各國的統治集團都是由君主的族人或少數不同姓氏的貴族組成的。《左傳》曰:“天子立國,諸侯立族,卿設側室,有二博士。”從田字到卿大夫,長子承襲,次子分封。諸侯國中,長子繼位後,次子或私生子為公子之子,公子之子為公孫。這個兒子和公孫勝的家族叫做公祖。因其貴族身份代代相傳,故又稱氏族。同姓或異姓的貴族都有自己的姓氏(見姓氏),享有封地和田地。城市或田地的數量和大小因國家而異。如魏國之卿可有百城,大夫六十,而晉人有大國之卿之行田,大夫之死田。當時官富與土地相對應。有官就有土,就有財。擁有大片田地是青博士擁有強大政治實力的物質基礎。

清大夫在他的封地上建立了壹套比較完整的統治機構。清朝在封地上修建被稱為都城的城堡,有的甚至和都城壹樣大;也有內部王朝和治理事務的官家。首都的總督是城市屠殺者。掌管其他具體事務的是馬正、司馬、貢士、賈氏等官職。貴族也有權屠殺或懲罰有罪的族人或朝臣。為了采邑的安全,壹般都有私人武裝的士兵(或者私人家庭)。當君主出征時,貴族們經常跟隨他們的士兵。可見,在清大富的都城裏,不僅有為貴族提供賦稅和勞役的農民,還有軍隊、朝廷和官員。因此,這種都城實際上是侯國的壹個縮小的影子。

在當時,這個強大的卿大夫家族被稱為強勢家族。每壹個國家都有壹些強大的國家(宗族),在後國的統治集團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沒有公眾的支持,君主很難維持他的統治。但是公權力太強大,會削弱公權力。特別是春秋後期,同姓或異姓的權勢家族越來越強大。比如金□家“富半府半軍”,魯“富周公”,國君早已名存實亡。這種“大的東西最後會折,大的東西不會掉”的現象在當時非常普遍,導致權力到辦公室,政治在家的結局。於是沒過多久,就出現了金、田壹代齊的三分天下。在皇族或諸侯國的官制和兵制中,最重要的職位是清史,是君主的助手。當時簡稱青。壹般高官都是由大夫充任,而那些能掌握國家大事的大夫就叫卿。妳這個位置的人,大多是公子和公孫。晉國的情況略有不同,卿往往由壹個不同姓的大夫擔任。

除了負責,清在戰鬥中擔任將軍。春秋初期,紂王家族的左右貴族齊誌國和高爾分別擔任左右兩軍的統帥。之後,大臣的數量逐漸增加。比如鄭宋時期有六個大臣,晉代多達十二個大臣,而當政者還是其中的壹兩個。他們被稱為正卿和□卿,而鄭則被稱為“治國”,以區別於其他大臣。清代仍有具體官職,如魯三桓,分別擔任司徒、司馬、司空;宋正卿任右老師,傅,左使,太宰。楚二卿是妳殷,司馬。大清的官職往往是世襲的,所以當時稱之為“石清”。

各國負責具體事務的官職有司徒、司馬、司空(見三事)、司寇,這四個官職的名字前面可能都有壹個“大”。宰也是常見的官名,或者叫太宰,在壹些國家地位相當重要。隸屬於主公的官員有太師、少師和太傅。上述官職往往由卿擔任。此外還有諸、宗、蔔、史等官職。然後是負責接見貴賓的行人,負責管理監獄的大士和尉氏,負責管理市場和手工業的楚、和貢士,負責管理山川河流的恒、足、虞等人,以及當地的封建官吏、縣令或地道官。楚的官名挺特別的。最高行政長官的卿是令尹,其他管理各種物理事務的人也姓尹,如、、連尹、。秦還有其他國家沒有的官名,比如舒暢、布庚。

打仗的時候,戰車是主戰,所以很多國家都有大量的運兵車。春秋後期,晉國有四五千輛戰車,其他如楚、齊等國也有幾千輛戰車。開戰時,軍隊分為中、左、右三個武裝力量。中國軍隊壹般由君主指揮,左右兩軍則由清領導。晉代春秋初期,清統三軍,漢軍統帥稱為元帥或將軍,同時晉掌權。軍隊中的士兵主要由小貴族組成,在庶人、牧區、鄉村也有隨軍遠征的,但不是軍隊中的主力。鐘君是壹個國王或者是壹個公卒,也就是君主的宗族。當時被稱為國士,是三軍精銳。左右軍由青大夫的宗族組成。軍師下,晉有軍醫、武將、司馬、侯等官職。

靈臺景家莊出土銅柄鐵劍

除了戰車,還有士卒。比如晉國為了對抗戎狄,曾說“毀車為行”,“行”就是步兵,而鄭國則稱步兵為弟子。但是到了春秋末期,車戰還是比步戰重要。吳越有舟師,是水上進攻的重要力量。

春秋時期以五刑為主,包括即墨、儺、貢、剜、殺。殺人是死刑,其余都是對犯人身體某壹部分造成損害的體罰。特刑是當時常用的壹種刑罰。《左傳》說,春秋末期齊國曾經“過著賤命貴命”的生活,說明剜了不少人。壹些貴族也受到了懲罰,齊國的被挖了出來。較輕的處罰是鞭笞,有鞭笞的官員也是鞭笞。囚犯也可以用盔甲、盾牌或銅塊來贖罪。也有把犯人或其家屬當作奴隸來懲罰的。《李周》說:“丈夫在罪犯之中,女人在罪犯之中。”

到了春秋末期,由於社會經濟的變化,刑法也需要相應的變化。公元前536年,鄭國“鑄刑書”,即把刑法的條文鑄在鼎上。公元前513年,晉國鑄造了壹個鼎來傳播楊帆寫的刑書。公元前501年,鄭殺了鄧,用了他的竹刑。在此之前,所謂的“程序規則”是指法官往往是面對情況做出處罰標準,缺乏書面材料的依據。但刑法條文公布後,官員或貴族的任意性得到了抑制,這在歷史上具有壹定的進步意義,對戰國時期刑法條文的完善影響深遠。

強國的霸權活動

西周末年,周東遷都,諸侯國勢力強大,關中因為戰亂的破壞和自然的饑荒,變得非常蕭條,弱小的周王室再也無法在濠井地區立足。公元前770年,平王在晉、鄭諸侯的幫助下,東移至洛邑。

東移後,周起初仍占據陜西東部和河南中部地區。後來這些地區逐漸被秦國、郭等國占領,周能夠控制的範圍也僅限於洛邑周邊地區。隨著疆域的縮小,周失去了指揮諸侯的能力,諸侯不再定期向皇帝報告和進貢,減少了周王室的收入。周經常向諸侯要車要錢要錢,失去了昔日的尊嚴,與壹般小國無異。

與周為鄰的鄭,也是在西部周末從關中遷到河南新鄭,但在春秋小國和中國中是佼佼者。特別是在莊公,鄭的勢力非常強大,不僅打敗了戎人,還滅了。公元前707年,周桓王打敗鄭,鄭戰敗。從那以後,周王再也不敢用武力征服諸侯,而野心勃勃的鄭莊公卻對稱霸中原頗感興趣。除了鄭,宋、魯等國都很強。西周時期,“禮樂被帝王征服”的局面被“禮樂被諸侯征服”所取代。

齊桓公的霸權在經濟和文化上相對先進,是春秋時期的東方大國。春秋初年,內亂此起彼伏,無暇外交。桓公繼位後,任命管仲為輔佐,穩定了國內局勢,同時註重發展經濟,極大地充實了國力。於是桓繼開展對外活動,先是拉攏宋國和魯國,後又拉攏鄭過來。當時北戎、第戎勢力強大,華夏小國深受其害。公元前661年,提婆星(今河北邢臺);次年,狄破魏(今河南省淇縣),僅留遺民五千余人。齊乃出兵救邢存偉,將邢移至(今山東聊城),將魏移至楚丘(今河南滑縣)。史稱“興遷家”和“保家忘死”。由於齊國聯合其他諸侯滅南征的邊地,興、魏轉危為安,在中原諸國中建立了很高的威望。

南方的楚國在春秋初期並不強大,但經過對文王的苦心經營,楚國逐漸強大起來,先後滅了鄧、沈、,勢力逐漸向北方發展。當他成為國王時,楚國打算進壹步接近中原,但隨著的崛起,壹些小國,如姜和黃,壹直屬於楚國,轉向了齊國。這使楚國很不滿意,所以他年復壹年地攻擊鄭作為報復。公元前656年,也采取了相應的行動,率領魯、宋、陳、魏四師,討伐追隨楚國的蔡。蔡不堪壹擊,兵敗,齊遂繼續攻楚。楚不甘示弱,派人去問齊石。最終兩國都無法壓倒對方,於是在昭陵(今河南鹽城)會師。雖然這次齊國沒有拿下楚國,但是楚國北移的計劃遇到了阻力。

春秋時期黃河長江中下遊地圖

公元前651年,會諸侯於魁秋(今河南)有魯、宋、鄭、魏等國代表參加,周也派人前往。國聯會議規定,國聯各國互不侵犯,但也必須共同對敵。通過這個聯盟,齊桓公成為了霸主。霸王就是取代皇帝,成為諸侯中的主導力量。

桓公死後,諸子百家爭鳴,內亂不斷。齊國失去了它的霸權。齊國稱雄時間雖不長,但對防止戎狄入侵,遏制楚北起到了壹定的作用。

在宋襄公時代,軍事實力強大,好戰成性的宋國也急於乘齊國衰落之機,成為霸主,但很快就被楚國所滅。

春秋初期,晉國的崛起和文公的稱霸相對較弱。其疆域僅包括今晉南、汾河、澮河流域,都城在永(今山西翼城)。《國語》說晉國是“山水霍想到城,汾、河、隋、越想到渠。”《左傳》曰:“晉居深山,戎狄居鄰。”因為晉國是“山河在外”,有其難攻易守的優勢,但這樣的地理環境對晉國與中原的交流相當不利。公元前745年,晉昭帝在曲沃(今山西聞喜)立其弟桓叔。桓叔的實力超過了金軍,雙方展開了不斷的激烈鬥爭。到了公元前679年,桓叔的孫子打了勝仗,當上了晉王,原因是武功高強。到了兒子向公進貢的時候,金把第壹軍改為第二軍,以壯大自己的實力,然後滅了耿(在山西河津)、霍(在山西霍縣)、魏(在山西芮城)三個小國,又滅了郭(在河南單縣)、於(在山西平陸)。金的疆域從黃河北岸延伸到黃河以南。這對晉代以後的發展意義重大。

當金提供服務時,他開始變得強壯。諸子犧牲公死,爭權奪利,內部大亂。在繼承中,龔輝和懷公是無能的,所以他們總是服從於秦朝。金長期處於動亂狀態。

公元前636年,流亡19年的兒子在秦的協助下回國繼位,為名將。他有“艱難險阻”的味道,所以即位後能任勞任怨,任用有才能的趙帥、胡琰等人,重視發展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文公執政後,金政權不僅鞏固,而且出現了“官民富民,財用不善”的局面。

同年,周王室發生內亂,周襄王投靠鄭。公元前635年,晉文公利用這個機會,出兵平定混亂,護送王祥回國。為了獎勵文公的貢獻,把、文、元、贊卯(今河南濟源、武陟)的田地都給了。通過招兵買馬和勤王,文公不僅得到了土地,還提高了金在中原諸侯中的威望。

自齊霸衰落後,楚國又乘虛而入,中原壹些小國也在其控制之下。當時不僅魯國和鄭國屈服於楚國,就連齊國這樣的大國也受到楚國的威脅。由於晉的強盛,晉楚之爭不可避免。公元前632年,楚謹發生城濮之戰,楚人戰敗。晉文公在建土(今河南原陽)與齊、魯、宋、魏君主結盟,受周王之命。那年冬天,在文(今河南溫縣)成了諸侯,周王也被召來參加會議,晉成了中原的霸主。

文公死,相公亡。相公依靠文公手下的壹批舊臣,不僅使內部穩定,而且打敗了和秦人,使金仍能維持其霸權。

當周東遷到西戎時,秦襄公因護送王萍有功而被封為諸侯。秦國以前住在隴東,遷都後,占據了西部的土地。德公居雍(今陜西鳳翔)。到了穆公時期,秦國逐漸強大。秦國和晉國通婚,所以關系密切,兩國經常因為邊界問題產生矛盾。在死後,穆公乘金喪事之機,出兵東征鄭。後來他回來了,因為鄭準備得很充分。但途經□(今河南洛寧澠池)時,遭到金伏擊,秦師全軍覆沒,三師被俘。此後,秦國不斷與金競爭。比如公元前625年,秦國征服晉國,與(今陜西白水)作戰,秦國戰敗;壹年後,穆公親自領兵攻打金。過了黃河,他燒了船。晉人見秦有決壹死戰之心,不敢戰。因為秦國國力不如晉國,所以經常和晉國打仗,很少有收獲。晉國正好堵住了秦國的東進通道,秦國很難進入中原。基於以上原因,秦國不得不向西發展,打敗附近的戎人,以增強實力。史稱穆公“惠十二國,而後主西戎”。同時,秦國加強了與南方楚國的聯系。從穆公到春秋末期,秦國壹直和楚國站在壹起,成為晉國的敵人。

在和項戰勝晉國期間,楚國不敢與晉國抗衡。到了楚穆王時期,楚國不斷與周邊小國挑起爭鬥,先後消滅了姜(今河南汝寧)、劉(今安徽六安)、郭(今河南固始)等小國。自從項公死後,金的權力就落到了手中。為了建立自己的勢力,排擠異己,扼殺民眾的精神,金放松了對外的霸權活動。此時楚國國力如日中天。楚人單凡對旺姆說:“金軍少,非諸侯,北方可謀。”楚國看到晉國的衰弱,想在中原建立霸權,但旺姆不久就去世了。

莊王是穆王的繼承人。莊王初年,楚國的局勢很不穩定。貴族暴動此起彼伏,天災來襲。與此同時,與楚國相鄰的群氓和白蒲也趁機騷擾楚國。莊王平定了亂局,在內政上做了壹些改革,使賞罰分明,大小貴族各有所用,使“群臣和睦”;它也使人民受益。即使頻繁出兵後,國家也能“在商業、農業、工業上所向披靡”。由於汪壯治國有方,楚國的國力日益強大。

公元前606年,莊王征服了魯渾(今河南伊川)的榮,在周的郊區觀察士兵,派人向周詢問周九鼎的重量,以示吞周之意。公元前598年,楚國攻克了陳的都城;次年,又有壹兵圍住鄭,因城破,三月被困,投降楚。晉國很尷尬,於是晉國派荀率軍救鄭,兩軍在□(今河南鄭州北)交戰。此時晉國政令不暢,將領不和,尤其是副都督,剛愎自用,拒不服從命令。結果晉國被楚國打敗,狼狽而逃。□之戰是楚國在中原取得的第壹次重大勝利。公元前594年,楚圍困宋達九月,宋告急。金因為怕楚,不敢出兵。宋、鄭等國歸順楚,莊王成為中原霸主。

隨著的衰落,經常與金站在壹起的齊逐漸看不起金。齊清公在位期間,祁連與楚國喜結連理,同時繼續與魯國和魏國作戰。另外,我不尊重金的特使。公元前589年,魯魏兩國因不堪入侵而向晉國求助,晉國派□克攻打齊國。兩軍在鞍山(今山東濟南)激戰,齊國大敗。齊國與金結盟,答應歸還魯國和魏國占領的土地。此役表明,雖然晉國不如以前強大,但齊國仍然不是晉國的對手。

晉軍贏得鞍馬之戰後,楚國與晉軍交惡。這年冬天,楚以救齊為名,開始了他的事業。然後楚國在蜀國(今山東泰安)召開聯盟會議,有齊、秦、宋、鄭、魏等十國參加,聲勢相當浩大。金不敢出來打楚。楚國當然不敢攻打晉國,兩個大國相持不下。

公元前580年,錦裏成為公共機構。鞏俐對整頓晉國頗感興趣,登基之初就打敗了任地和秦人。齊、秦、狄、楚,被晉人稱為“四大名將”,除楚外,都被晉國所滅。

公元前579年,晉、楚在宋華元的斡旋下媾和,但兩國都缺乏誠意,只能暫時緩和矛盾。公元前576年,楚首先毀約,攻打鄭、魏。次年,晉國借口鄭順從楚國,攻打鄭,鄭向楚國求援。楚恭王率軍救鄭,晉楚兩軍在鄢陵交戰,楚大敗而退。鄢陵之戰後,晉國在實力和條件上都略勝楚國,於是洋洋自得。次年“欲去壹群博士”,殺□去、□去、□去,以加強帝制。但很難扭轉進士弱小,大權在卿大夫手中的局面,於是次年鞏俐被欒樹、中行等權臣所殺。

晉代哀公死後,晉國的臣醫之爭趨於緩和,所以在哀公時期,晉國復興。

哀公在對付戎人時采取了與戎的策略,即用財富和貨物換取戎人的土地來代替過去單純的軍事戰爭,以騰出壹部分兵力加強中原的霸權。

公元前571年,金在虎牢關(今河南-水城)逼鄭。鄭背楚,降晉。此時的晉國和楚國都在走下坡路,但相比之下,晉國略占優勢,楚國不敢與之抗衡。這就是為公喪可以復辟霸權的原因。當然,金的霸權已經走到了盡頭。公元前546年,許提出華遠後守兵的主張,晉、楚、齊、秦四大國同意。當年六七月間,晉、楚、齊、秦、宋、魏、鄭、魯等十四國在宋開會。齊秦是大國,朱、滕是齊宋的諸侯。這四個國家沒有參加盟約。會上規定晉、楚的追隨者必須相見,也就是說兩國的仆從國要同時面對晉、楚,同時承認晉、楚為霸主,於是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兩個強國平分霸權的現象。在兵戎相見後的幾十年裏,由於晉楚兩大強勢勢力的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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