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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區歷史

沙市起源於先秦時期。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70 ~ 221)稱天津、江津(長江渡口)、下首,屬荊州南部楚營地區。秦漢時期(公元前221 ~ 8年),沙市稱金鄉,隸屬荊州臨江縣、雲縣。南北朝魏晉時期(公元220-581),沙市稱江津,是梁元帝(552年)的外港,屬荊州南部郡江陵郡管轄。隋朝(581 ~ 618)沙市仍稱江津,隸屬荊州總經理江陵郡。

唐代(618 ~ 907)首次出現沙頭、沙頭市、沙市等稱謂,屬山東南郡江陵府領地,為荊州外港。五代十國時期(907 ~ 960),南平王高繼興設沙頭鎮,屬南平荊州江陵郡(又稱荊南國)。宋代(960 ~ 1279)設獄鎮,建沙市城,名沙市鎮,轄荊南府鏡湖北路、江陵縣。

元朝(1279 ~ 1369)時,錄事署、江陵縣衙設在沙市,名沙市署,隸屬山南江北路、中興路江陵縣。元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在沙市設湖廣省,在沙市三清關設京南行署。

明朝(1368 ~ 1644),名沙市鎮,隸屬湖廣省荊州府江陵縣。明初沙市有巡檢司,京南旅部仍設在沙市三清關,江陵縣也設在沙市。

清代(1644 ~ 1911)稱沙市鎮、沙市司、沙市洪水(洪水期為清朝設立的鄉鎮制度),荊州總裁判所遷至沙市,設置沙市橋巡檢司等行政機構。沙市隸屬江陵縣,湖北省布政司,荊州府。民國初(1912)稱沙市、沙市鎮、沙市洪水,先後隸屬湖北省第四、第七行政監督區江陵縣京南路管轄。民國19年(1930)廢除防汛組制,改為江陵縣二區。市區建了博愛、和平、民權、建設四個鎮。民國21 (1932)年,沙市隸屬湖北省第七行政監管區江陵縣,鎮內實行保、保制度。日偽時期(1940 ~ 1945),沙市隸屬江陵壹區,市區有博愛、和平、建設、民權四個鎮。

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沙市光復後,城市分為復興(後改為民族)、民權、建設(後改為民生)三鎮。屬江陵縣二區管轄,湖北省第四行署專員公署及江陵縣市政府遷至沙市。

1949年4月,為迎接沙市解放,中共沙市市委在睢縣雙河成立,開始了入城前的準備工作。5月底,荊門十裏鋪大余家灣成立市委。7月15,沙市解放。7月17日,沙市市委、沙市人民政府入城,宣布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沙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對沙市實施軍事管制。

1950五月底,沙市廢除保甲制,在各街道設立居民小組代表。8月10至9月5日,全市啟動入戶登記工作。共申報20660戶83579人(不含郊區農村戶)。同時,與民主政府相結合,全市建立了137居民小組。1951年10月,該市街道開展民主政治建設。1952結束於2月17。全市建立了48個居民委員會。

1953年2月,沙市市政府決定在市區設立5個街道辦事處和28個居委會。6月30日24時,進行了第壹次全國人口普查。沙市有22108戶(1953),87967人(1953)。其中郊區816戶(1953),3422人(1953)。

1955 165438+10月11、沙市市人委決定將4個區辦事處改為7個街道辦事處(民主街、勝利街、梅臺巷、中山橫街、崇文街、解放路、通衢街道辦事處),將全市28個居委會劃分為48個。

1962 165438+10月28日,荊州社將沙市民主公社、和平公社五個大隊、靖江公社1大隊、機械農場三個支部全部轉移到江陵縣。

1975 65438+10月17江陵縣立新、羊場兩個人民公社和黃胄人民公社朱樵、蘇家兩個生產隊調到沙市。3月18日,江陵黃灘大堤、楊二月大堤第壹段(450m)移交沙市段管理,長湖水庫雷家蕩至沙橋門東堤(1813m)、官巨口至杖子頭(1550m)。

1980年4月6日沙市革委會將60個居委會分成80個。5月12,5個城市人民公社更名為街道辦事處。1985 9月10,江陵縣1鄉(常工鄉)13村(常工鄉8個村,瀛東鄉4個村,岑河鄉1村),面積36.7平方公裏,人口1。

1994年9月29日國務院批準(國函[1994]99號);

(壹)撤銷荊州地區、沙市市、江陵縣,設立荊沙市(地級),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沙市區北京路。

⑵史靜新設沙市區、荊州區、江陵區。沙市區轄解放路、崇文路、中山路、勝利路、朝陽路5個街道辦事處和立新、關居、聯合、常工4個鄉鎮,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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