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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雁鎮誌》的歷史地位

《沈雁鎮誌》是中國最早的鎮誌。青州知府趙良弼在《鎮誌》中說“鎮誌始於沈雁”,認為沈雁的《鎮誌》開創了鎮級誌的先河。但根據曹振武先生的《鄉鎮之管見》(見《史記研究》2003年第4期),江蘇泰州的《西溪鎮誌》成書於明末,而青州府的《沈雁鎮誌》成書於清初,至少不是最早的。但是,沈雁的鎮誌流傳甚廣,對後來的鎮誌編纂產生了很大影響。

《沈雁鎮誌》是山東三大古鎮誌之壹。山東有許多古鎮,但只有沈雁、景芝和章丘有古鎮記錄。因此,三鎮被壹些歷史學家稱為“山東三鎮”。

《沈雁鎮誌》是博山第壹部地方誌書。我們的歷史傳統是國家編史,都是州縣地方誌編,鄉鎮地方誌很少,出現的很晚。博山縣設縣較晚,清雍正十二年(1734)才由宜都縣沈雁鎮升格為縣(還包括淄川17村和萊蕪7村),所以博山在編年史方面起步較晚,留下的編年史不多。博山地區在建縣前屬青州府益都縣或淄川縣。清初及以前的歷史情況,只能在青州府、宜都縣、淄川縣的縣誌中零星記載。好在沈雁鎮很早以前就有壹批優秀的文人,策劃了地方誌的編纂。因此,六七十年前的《沈雁鎮誌》和《燕山雜記》在建縣出版,使博山的歷史記載回溯到壹百多年前,使我們對清初和明代的博山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沈雁鎮誌》的編纂出版過程

博山區誌將《燕山雜記》列為博山第壹書,依據是《燕山雜記》比《沈雁鎮誌》早四年正式出版,《雜記》於1666年出版,《鎮誌》於1670年出版。然而,鎮誌的編纂及其在沈雁鎮的普及早於雜註,這在過去是不爭的事實。在《博山縣誌序》中,博山縣誌編纂的脈絡非常清晰:“故孫公為文祥所定,鄭燮在房中,撰《燕山雜記》。.....第壹,青州未先驅葉公,與龔氏壹鄉的張弓聯手,創制了《沈雁真誌》壹書,其文詳而精,在當時是有名的。孫與張,侄兒叔伯。雜記的工作其實也是源於此。”這裏明確兩點:壹是方誌源於雜註,二是孫廷權雜註源於方誌。為了說明這壹點,特別提到孫廷權和張連義是侄子和叔叔。事實上,孫廷權撰寫《燕山雜註》時,也參與了地方誌的修訂工作。

孫廷權的《鄭燮在房裏》是1664,當時他52歲,父母還健在。他“住在山裏,卻掃客燒香寫書”,寫了《燕山雜記》。《沈雁鎮誌》的正式編纂時間為1661年,是在青州府認定葉仙登陸沈雁鎮之後。趙執信在《元山考》中說,“康熙初年,葉阿敏,屢遭史家訓斥,被判青州,並被調鎮。鎮上有兩三個中老年學者作鎮誌。”趙執信非常熟悉地方誌的編纂過程,因為這些230歲的學者中有壹些是他的老師,可能是因為他們太熟悉了。趙執信沒有仔細核對年代,《原山考》主要批評以前的研究不嚴謹,他在這裏也犯了壹個小錯誤。葉鄧賢於順治十七年冬,順治十八年(1661)來到沈雁鎮。

從《沈雁鎮誌》的幾篇序中,我們可以看到鎮誌的編纂過程。首先,張連義,沈雁鎮人,於1660年河南宜陽縣卸任後,於1660年春天回到家鄉。"順治耿子春、玉潔回到李那裏,征求被推薦的先生和鄉賢們的智慧."編年史被大家認可後,“我搜索資料,以便修印。

1660年冬,葉來到鎮,隨後張連義、趙金梅帶著編年稿找到葉。《鎮誌》序中記述了葉與張連義的相遇。葉曰:“今日夫鎮,星宿險要,有齊魯之界,有風雨谷...所以這個鎮的張靈隱先生和趙世瑜決定做點什麽。.....爾先生認為於之應該對此不屑壹顧,而俞樾卻不這麽認為。這很好理解,只有聖人才能理解世人的野心。還是那句話,君子不能想到自己的位置,但是不能脫離位置,然後才能溝通。老公鎮也在余的位置,我放棄野心。然而,我不知道該怎麽辦,但我不敢。如果我沒有,我想是因為二先生的作品,因為二先生的誌向,是我的作品。”葉原為京史,張靈隱為張連義,於為趙金美。他們三個應該說是壹拍即合。據曹振武先生《鄉鎮芻議》記載,《鎮誌》正式編纂於順治十八年(1661),比《燕山雜註》早三年。此時,孫廷權也在沈雁鎮。順治皇帝駕崩後,康熙登基之初,孫廷權“趕回家”壹年,不久就回了北京。

康熙三年(1664)春,葉鄧賢離職。這年冬天,張連義為《鎮誌》作序。最後說:“幫筆除草,徐某出錢。”編年史編了,但沒有出版,因為葉賢走了。從那以後,接替於的法官對甄芝不感興趣了。兩年後,趙良弼接替潼關,來到沈雁鎮。他為鎮誌做出了最後的貢獻,並支付了出版費用。他在《編年史》中寫道,“前有朱湘先生專欄,後有匠石猶懸,九次壹次。”惠唐宮和靈隱問甄有什麽抱負,虞城卻沒有。他怎麽敢麻木不仁?因為工資問題,他走進工匠石去問他。此時,《沈雁鎮誌》雖未出版,但已名噪壹時。康熙九年(1670),《沈雁鎮誌》出版。

《沈雁鎮誌》編纂之初,孫廷權是否參與尚未見分曉,但在該書最終成書之前,得到了孫廷權和張的認可。從時間上看,孫廷權是在《沈雁鎮誌》定稿後才開始寫《燕山雜記》的,他叔叔編的鎮誌自然會對他產生影響。雜註為了避免重復,更註重經濟方面,留下了很多有價值的資料,後人參與雜註,編成《琉璃編年史》。半個世紀後,學生鐘編著了《博山誌略稿》(未出版)。他幾乎

我走遍了博山的山山水水,他草稿裏的山山水水的內容都很詳細。到《博山縣誌》編纂時(1753年出版),鎮誌、雜註、草圖成為主要材料。如果細看《博山縣誌》,會發現博山建縣六十三年間的資料有很多空缺,沒有趙良弼之後的判官名單,也能感受到《沈雁鎮誌》和《燕山雜記》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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