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政府同意,教育局批準,冠縣清華分校面向全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指導思想和原則
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需設崗,公開選拔,按照考試、考核程序擇優錄用。
二、招聘的範圍和對象
1、2014(含)前國家計劃師範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畢業生;
2.在職城鄉中小學教師。
三、公開招聘的條件
(壹)參加評選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領導,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為人師表;
3.報考初中教師的新就業師範畢業生,須具有普通師範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小學教師第壹學歷須具有師範教育專科以上學歷;
4.申請的專業原則上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5、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6.新入職師範類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6月30日以後出生,1984)。
7.在職(在崗)教師須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學經歷,年齡不超過42周歲(6月30日以後出生,1972);
8、身體健康,容貌姣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適用:
1,已被判勞動教養;
2、受到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3、受執法和紀檢部門審查;
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四、公開招聘的人數和專業
1,52中學教師:9語文,9數學,9英語,1物理,1化學,4生物,5地理,5歷史,5政治,1音樂,1體育,65438+美術。
2.小學教師67名:語文28名,數學14,英語10,音樂5名,體育5名,美術3名,計算機2名。
3、公辦中小學教師的招聘按照鄉鎮平衡、專業平衡的原則,以考試成績為依據。
4.考生根據自願報考的招聘崗位選擇相應的專業。初中和小學不同時報。根據報名情況,個別專業教師招聘名額可適當調整。
動詞 (verb的縮寫)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壹)報名時間:今日起至7月5日。
(2)報名地點:清華校區學校報名信息處1(金鼎百貨東180米);2.清華校園學校。
(電話:15725552789,15763527776)
(3)報名程序:報名者須持本人畢業證、身份證(不含臨時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未就業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近期壹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5張到報名地點報名。報名時,由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冠縣清華校區學校2014公開選拔中小學教師報名表》壹式兩份。
(四)資格條件審查:冠縣清華校區學校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然後由教育局政工科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查。
(五)資格審查合格者等待通知參加筆試和講座。
不及物動詞考試方法和時間
筆試成績60分,講座成績40分,滿分100分。
1,筆試
小學英語教師和初中教師對現行高師教材(70%)和現行高中教材(30%)的內容進行了測試;小學其他專業教師對現行的師範類教材內容(70%)和現行的初中語文、數學教材內容(30%)進行了測試。
筆試除了相應的專業理論知識外,還測試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學技能、團隊管理、教師職業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規。
2.口語課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初中、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專業教師1:1.5,報考其他專業教師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講座人員。
(1)、講座內容(以課改教材為準):初中老師和小學英語、計算機老師試講現行初中第二學期教材內容(化學是初中第三學期教材);小學老師講五年級下學期語文、數學、體育、音樂、美術教材內容。
(2)講座要求:內容由評委在考前60分鐘指定,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考場,正式講座時間在10分鐘以內。
3.有效考試成績為:筆試成績+講座成績。
4.筆試、講座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核
根據報考人員的有效成績,報考初中、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的按1: 1.2的比例聘任,報考其他專業的按1: 1.5的比例聘任,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者,按報考人員有效成績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者,根據報考人員的有效考試成績,按照擬聘用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和政審人員,考核和政審的具體組織辦法另行規定。
八。就業和待遇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核結果,按初中和小學專業招聘人數確定擇優就業;同等條件下,講課成績高者優先,有中層以上管理崗位經驗者優先。
就業結果將張貼3天。所有被錄用的教師,經縣教育局批準後,到清華校區學校任教。招聘的高校畢業生應與教育局2014招聘的教師工資相同。試用期為壹年。選派到清華校園學校任教的教師,在調資、晉級、職稱評定、考核、模評、保險、公積金等方面享受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此外,學校還會根據工作量和表現發放500-1500元/月的績效津貼(教學幹部和班主任另設崗位津貼)。
冠縣清華校區學校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