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資格
除了符合《意見》要求的,還將召回壹部分優秀幹部到政法系統。具體條件如下:必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使用政法專項計劃,年齡不超過35周歲(本次回撥年齡計算截至2020年7月3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擔任科級以上職務或四級以上主任科員職務的,可在學歷基礎上放寬2年。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雙壹流”建設類院校畢業生回撥。
第二,回調次數
擬召回幹部35名,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含鎮街)15名,教育系統10名,衛生系統5名,政法系統5名。
第三,回調程序
(1)報名(7月10至2020年7月20日)。申請回調條件的人員,按幹部管理權限提交《禹城市幹部回調申請表》(公務員、政法系統向市委組織部,其他事業單位向人社局,教育系統向教體局,衛生健康系統向衛健局)(申請教育系統、衛生健康系統的,“現工作單位意見”壹欄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現工作地紀檢監察部門評議意見”壹欄可暫不蓋章,巡視組在閱卷時當場征求意見)。由於報名時間緊張,報考人員也可將《禹城市幹部回調報名表》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進行網上報名,但需及時電話向報名單位查詢。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回撥。
(2)資格審查(7月10至2020年7月20日)。市委組織部、人社局、編辦、教體局、衛健局等相關單位將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於回撥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者不予調轉,並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審計檔案(2020年7月21至7月25日)。對通過資格審查並申請回調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體局、衛生衛生局派出檢查組到幹部工作單位所在地查看檔案,了解幹部表現,征求當地紀委、監察局意見。
(4)確定人選(2020年7月31日前)。根據申請回撥人員的情況,市委將研究確定回撥辦法。申請回撥人數少於回撥計劃的,通過綜合檔案審核、實地了解、征求意見等方式確定回撥人選;申請回撥人數多於回撥計劃的,由主管部門采取面試、面談等方式確定回撥人選。
(五)辦理手續(2020年8月初)。市委組織部、人社局、編辦結合回撥人員基本情況、各單位用人需求、崗位和空缺情況,統籌研究,確定了人員安置初步意見。經市委同意後,辦理調動和任命手續。回撥人員在渝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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