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集資金,以大病為主要任務的農民醫療互助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農村合作醫療是中國農民自己創造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和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這是中國歷史上第壹次政府投入巨資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問題。
2.2003年以來,本著多方籌資、農民自願的原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試點地區不斷增加。通過總結試點地區的經驗,為今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全國的全面開展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和實踐基礎。截至2004年2月底,中國已有365,438+00個縣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按照“十壹五”規劃的要求,到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農村的覆蓋率將達到80%以上。2011 2月17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這份文件明確,2011年,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由上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比例力爭達到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