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料記載,清朝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僅銷往西藏的普洱茶就達3萬噸之多。同治年間(公元1862-1874年),普洱茶生產依然繁榮,僅曼沙茶山(義武)壹地,年產5噸。在西雙版納廣闊的沃土上,幾乎家家戶戶都種茶、制茶、賣茶。茶山馬道托君常年回蕩,生意受阻。生意非常興隆。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政府派往雲南的巡撫鄂爾泰,在雲南少數民族地區推行“還地以流”政策(設立府衙,駐兵加強行政統治),在普洱設立“普洱府治”,在悠樂山(今景洪市基諾鄉,六大茶山之首)設立“遊樂瞳治”。在茶山,如猛海、猛遮、義武、義邦等。,成立“梁倩茶事軍事科學部”處理糧食和茶葉。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廢除永樂同治,設思茅同治,並在思茅設立官茶局,在“六大茶山”設立“官茶分局”,管理茶稅和收購。普洱府路設茶廠。茶局統壹管理茶葉的加工、生產和貿易,將歷代的民間販賣交易變為官方管理貿易,於是普洱成為茶葉煉制、朝貢和貿易的中心和集散地。由此,普洱茶的名聲名揚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