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1992年3月20日至4月3日召開。會議通過了關於建設長江三峽工程的決議。1994 12 14,長江三峽工程正式開工。三峽工程被稱為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整個工程包括混凝土重力壩、水閘、壩後水電站、永久船閘和升船機。三峽工程由壹座大壩組成。水電站和通航建築物由三部分組成。壩頂長3035米,壩高185米。水電站左岸14臺,左岸12臺,26臺* * *米,前排70萬千瓦小輪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820千瓦時,年發電量847億千瓦時。通航建築物位於左岸,永久通航建築物為雙線五包連續船閘和早線壹級垂直升船機。
三峽工程分為三期,總工期18年。第壹期為期5年(1992-1997)。除前期準備工作外,主體工程包括壹期圍堰填築和導流明渠開挖。混凝土縱向圍堰、左岸臨時船閘(120m高)施工,左岸永久船閘、電梯及左岸部分石壩段施工。二期工程為期6年(1998-2003)。工程的主要任務是修建二期圍堰、電站設施和左岸大壩的機組安裝,同時繼續並完成永久特級船閘和升船機的施工。項目第三階段持續了6年(2003-2009年)。在這壹階段,建造了右岸大壩和電站,所有機組的安裝繼續進行。2006年5月20日,三峽大壩建成,達到設計海拔18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