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緒十年(1884),中法戰爭爆發,兩廣局勢緊張。朝廷下令各縣恢復團防,順德設十團。次年,中法戰爭結束後,團防撤銷,建制相互接軌。光緒三十四年(1908)頒布市區自治章程,自治區域仍按團防建制劃分。全縣共分十個區,217個村。容桂被指定為第十區,管轄四個村莊。
民國初年,沿襲清朝。民國十七年(1928),第十區分為容奇等六個鄉。順德縣從1946實行撤鄉並區政策,將容奇等三個鄉合並為容奇鎮。當時第十區下轄容奇鎮和歸州裏村。區辦事處設在容奇鎮。
1950 10,容奇鎮從第十鎮分離出來,列為第十鎮同級,與第十鎮合署辦公。
1951年1月,第十區管理局首先將容奇鎮和李蓉鄉劃分為新城鎮。容奇鎮轄北潮、圩頭、桂新。
1956年4月,第十區更名為貴州鎮。1958年2月,該縣撤銷鎮級建制,劃分為15大鄉,貴州鎮改為貴州鄉。
1958年2月,該縣撤銷區級建制,劃分為15個鄉,貴州鎮改為貴州鄉。
1958 10公社時期,容奇鎮和歸州鄉合並成立容桂人民公社。
1959年6月,撤銷容桂人民公社,分別成立容奇人民公社和桂洲人民公社。
5月份1961、10農村人民公社在全縣調整為10城鎮。容奇恢復為鎮級鎮,貴州鎮轄四個公社。
1963 1月,撤銷區建制,貴州鎮改為貴州人民公社。
6月,1983,11,貴州人民公社改為貴州鎮。貴州鎮容山、振華兩個鄉鎮歸德勝開發區管轄。
1986,德勝開發區容山、振華、南江劃歸容奇鎮管轄。
1988年8月,建立容奇鎮、貴州鎮。
2000年2月2日,撤銷容奇鎮、歸州鎮,成立容桂鎮。
2002年2月,容桂鎮被撤銷,容桂區成立。
2003年6月8日,順德區容桂街道辦事處正式掛牌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