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500年前,古希臘人leucippus就提出了原子的概念。他是德謨克利特的老師。留基伯是第壹個提出原子概念的人。他認為壹切都是由原子構成的。
他的學生德謨克利特更系統、更完整地解釋了原子。他認為壹切事物的原始或基本元素是“原子”。“原子”在希臘語中是“不可分”的意思,德謨克利特用這個概念來指代構成具體事物的最基本的物質粒子。原子的根本特點是“滿而實”,即原子內部沒有空隙,是實心的,不可穿透的,所以是不可分的。德謨克裏特斯認為原子的數量是無限的;原子處於不斷運動的狀態,它唯壹的運動形式是“振動”;原子很小,肉眼看不見。
現代發展
1803年,英國物理學家約翰·道爾頓提出了現代原子理論。
1833年,英國物理學家法拉第提出法拉第電解定律,表明原子帶電,電可能以不連續粒子的形式存在。
1874年,法國的斯通提出電解過程中交換的粒子叫做電子。
1879年,克魯克斯發現了放電管(高壓低壓的真空管)發出的陰極射線。
1886年,果爾德施坦因從放電管中發現了陽極射線。
1897年,英國物理學家湯姆遜證實了陰極射線即陰極材料釋放出的高速電子流,並測得了電子的荷質比,e/m=1.7588×108庫侖/克。
1909年,美國物理學家密立根的油滴實驗測得了電子的帶電量,強化了“電子是粒子”的概念。?
1911年,英國物理學家盧瑟福進行的α粒子散射實驗發現,原子有壹個原子核,原子核帶正電荷,質量大,體積小。發現大部分粒子(99.9%)直接撞擊金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