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位於湖北省西北部,秦巴山區東部,漢江中上遊,河南西部、陜西南部、重慶東部三省市交界。十堰地區因其獨特的地理位置,自古以來就有“南跨荊襄,北跨商洛,東跨南陽,西跨漢中”和“南跨舟楫,北跨大馬,川陜咽喉,四省通衢”之稱。
擴展數據:
十堰城市的歷史演變
1949年5月,十堰解放後,成立兩個專門機構,隸屬陜南辦事處(今陜西省)。
2月1950調回湖北省,兩專署改為雲陽專員公署。
1952 65438+2月,襄陽、雲陽專署合並。
1965年,襄陽、雲陽兩個專署,雲陽分管雲縣、竹山、竹溪、鄖西、房縣、浚縣6個縣。
1967年,中央決定在十堰興建中國第二汽車廠,先後劃出十堰區、黃龍區、雲陽縣茶店區茅坪公社(現雲陽區),設立十堰辦事處,隸屬雲陽區。
1969年,撤銷十堰辦事處,成立中國十堰市,由雲陽署領導。
1973年2月十堰市升格為地級市,直轄於湖北省。
1994 10,雲陽地區與十堰市合並,仍稱十堰市,轄丹江口市、雲陽區(原雲陽縣)、鄖西縣、竹山縣、竹溪縣、房縣、張灣區、茅箭區至今。
十堰市人民政府-歷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