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1592,伽利略發明了類似溫度計的東西,也可以測量氣壓。1612,伽利略的朋友Santorio Santorio(1561-1636),(我沒再打名字,是他的。)他改造了伽利略的溫度計。在封閉系統中,隨著溫度的變化,空氣收縮膨脹,有色液體的高度也發生變化。他用這個來測量人體的溫度變化,這是世界上第壹個溫度計。
直到1713,丹尼爾華氏(1686-1736)在溫度計上放了壹個刻度。首先,他標記了冰的融化溫度和健康人的溫度,但他很快意識到,冰的融化溫度是恒定的,但水的凍結溫度是變化的。1835年,發現人體正常溫度為98.6度(即37攝氏度)。華氏有時用酒精作為液體來表示溫度,但後來他選擇了水銀。後來這個溫度計的上限被設定為水的沸點,212度。這是英國和美國使用的華氏溫度。
1742年,瑞典天文學家安德斯·攝爾修斯(1701-1744)將水的冰點定位在0度,將水的沸點定位在100度,然後卡羅勒斯·林奈(1707-6544)
從壹個攝氏壹度的國家到壹個使用華氏壹度的國家是非常不習慣的。需要很多年才能習慣華氏的度數,具體換算是F=9/5C+32,C=5/9(F-32),所以做心算還是有難度的。
開爾文在1848中引入了絕對零度的概念,即零下273.5攝氏度,那麽零攝氏度就是273.15k,100攝氏度就是373.1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