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其他方式對家庭成員進行身體、精神和性方面的傷害和破壞的行為。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壹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導致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痛苦或精神痛苦。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制定了反家庭暴力法。
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回答者;
2.有具體要求;
3.遭受過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
綜上所述,家庭暴力現象在中國相當普遍,不僅發生在夫妻之間,也發生在父母與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與年邁父母之間。據統計,每年有近65438+萬個家庭因家庭暴力而破裂。在這種背景下,迫切需要對家庭暴力進行有效的法律幹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壹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