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3年,她嫁給了吳三桂的兒子,吳王。1859名為和碩建寧長公主,後改為和碩可春長公主。她結婚的時候才13歲。
雖然這是壹樁政治婚姻,但和吳非常相愛,不久他們生下了兩個兒子。隨後的時間裏,吳升官,榮立三等功,加少保、太皇太子十四年,加少府、太皇太子。
直到1673,吳在滇反清,以復明為由挑起“三藩之亂”。從那以後,建寧公主的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丈夫吳和他的兒子被捕入獄。1674年4月13日,康熙皇帝下令在京城絞死吳和他的兒子吳士林。清廷的這壹舉動給了吳三桂致命的壹擊,建寧公主聽說兒子熊英、孫士林被處死時才34歲。1861年,建寧公主長子吳世璠自殺,雲南平定。心碎的建寧公主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沒有再結婚。
歷史上真正的並沒有嫁給幸福地生活,而是為守寡了30年。康熙四十三年(1704),皇帝的第十四個女兒建寧公主在經歷了30年的悲慘生活後,於63歲去世。
和碩可春長公主死後,康熙皇帝簡單地舉行了葬禮,然後將她火化。值得壹提的是,康熙皇帝登基後,下令廢除清朝皇室原有的“火葬”習俗,改為“土葬”。然而,和碩可春長公主死後,他仍然被康熙帝火化,最後葬在長公主墓。
和碩但純長公主沒做錯什麽,錯的是他出身皇族,對政治婚姻毫無抵抗力。享受皇族帶來的榮華富貴,也要承受皇族帶來的酸甜苦辣和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