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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股東李東生為什麽要賣掉公司500萬股?

TCL科技股東李東生因證券代碼輸入錯誤導致委托交易服務人員誤操作,賣出公司股票500萬股。

2日,TCL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公司大股東李東生先生發來的《關於TCL科技股票操作失誤的致歉聲明》,聲明如下:

2020年9月1日下午13: 03,李東生先生委托的交易服務人員因證券代碼輸入錯誤操作,賣出500萬股TCL科技(000100。SZ)成交額35,909,839.00元;交易服務人員於當日下午14: 48回購上述500萬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額為35764669.38+0元。

李東生先生鄭重聲明:本人作為公司第壹大股東、創始人、董事長,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對公司業務發展充滿信心,繼續看好公司長期價值。本次誤操作產生的收益歸我公司所有,交易稅費由我承擔,因誤操作承擔法律責任。同時,為了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我已經收回了賬戶管理權,自行管理。

我承諾以此為戒,加強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規範股票交易行為,加強證券賬戶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擴展數據

所有的利潤都交給公司。

TCL科技公告稱,上述交易客觀上違反了《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短線交易的規定。經公司核查,在因內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下,不存在短線交易行為,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取利益的目的。

截至公告日,李東生持有TCL科技的股份數量未發生變化。李東生及其壹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65,438+0,65,438+058,599,39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56%,為公司第壹大股東。

根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賣出後六個月內又再次買入,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追繳其所得收益。

今日北京商報———TCL科技:因操作失誤,股東李東生拋售公司500萬股,利潤全部上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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