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特法案
193112月110,英國議會正式通過《鮑爾弗宣言》,成為《威斯敏斯特法案》。
第壹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實力減弱,自治領的離心力增強,英國與自治領關系的法律已不能適應現實的需要。1925年6月,鮑德溫政府修改了自治領與英國的聯系方式,即不再通過殖民部聯系,而是通過專門的自治領部。從1926、10、19到118,倫敦帝國議會通過了壹系列決議,這些決議被稱為《鮑爾弗宣言》,宣稱英國和自治領是大英帝國內部的同壹個自治體,地位平等。
《鮑爾弗宣言》於1931、11由議會通過,成為《威斯敏斯特法案》,正式確立了英國與自治領的關系。英國的自治領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和愛爾蘭都是英聯邦中自由平等的國家。他們和英國壹起組成英聯邦,以英國國王為國家元首。自治領的議會等同於帝國議會,沒有自治領的承認,英國議會的任何法律都不適用於自治領。自治領可以修改和廢除帝國議會過去通過的任何法案,自治領頒布的任何法律都不需要英國議會批準;自治領土在內政和外交事務上是獨立的。《威斯敏斯特法案》規定英聯邦是自由平等國家的松散聯盟,確認自治領土的獨立地位和與主權國家平等的立法權,成為現代英聯邦的法律基礎,被稱為英聯邦大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