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其原因大致可以分為兩個方面:壹是自身原因。二是當時的外部原因。
首先我們來看秦本身的原因。第壹,秦的是強大的。自商鞅變法以來,秦國的國力日益強大。曾有“兵百萬,戰車千萬”之說。
第二,秦善用人才。如戰國後期的白起、李斯、商鞅、王建等,從軍事、政治、法律等方面為秦國的發展做出了決定性的貢獻。
第三點是秦王的思想具有超前性,符合歷史的發展。當時秦朝已經完全掌握了中原各民族的技術和思想,同時在聖賢的幫助下,制定了正確的大壹統戰略,最終達到了橫掃六國的目的。
但最重要的還是秦的地理優勢。秦國地理位置比較偏僻,不被其他諸侯國重視。秦國有廣闊的土地和人力資源來支持它的發展。同時與六國有著重重的天然屏障。易守難攻,不用擔心壹直腹背受敵,保證了國家的正常生產,為六國統壹提供了充足的物質基礎。
我們再來看看當時社會之外的原因。其實在秦國還沒有完全發展起來的時候,壹些諸侯國就有* * *抵抗的想法。然而,所有參與國為了各自的利益,無法達成最終的諒解。這導致秦國在壹次次東征中穩住局勢,迅速發展軍事實力,然後以聯橫、遠交近攻的策略逐壹擊破六國。
因此,秦國最終統壹六國,既有內部原因,也有外部客觀原因。以上條件相輔相成,缺壹不可,環環相扣。由此可見,秦國的最終勝利不是偶然的,而是歷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