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很多食人的記載,或因饑荒困苦,或因暴政殘暴。然而,鮮有為了快感和榮耀而食人的記載。
它是如何成為壹種習俗並以各種名義流傳下來的?
我覺得問題出在美這個字上。這反映了壹些不負責任的人的錯誤和女性地位的底層。
最殘忍的食人事件是崇禎年間的張慘案。張每次攻陷理想城,被攻陷的女人都要由他先挑出來,幾個美女輪流陪他。這些美女上面穿著華麗的衣服,下面壹絲不掛。無論何時何地,只要張如火如荼,她就立刻命令這些美女倒地奸淫。他玩累了就把它們洗幹凈,殺了,蒸了或者煮了。有時候他等不及這些美女熟了,就帶著血大嚼。
民國時期,四川、陜西、河南等地因饑荒、貧困而吃人的記載很多。5月4日,1936,天津日報說:“今年樹皮和草根都吃光了,要被死人吃了。據說死人的肉每斤賣500文,活人的肉每斤賣1200文。救濟會專員王匡去劉口場,發現壹個饑餓的婦女。在壹個叫肖的人家裏吃屍體。
壹個叫姜的女人帶著兩個女兒,壹個六歲,壹個七歲,壹個九歲。因為生活困難,她逃到了外地。沒想到,剛走了壹段路,女子就倒在了路邊。兩個女人餓極了,吃了她媽媽的臉和肉充饑。"
整個現代社會,包括某個非洲國家的殘暴君主,包括幹旱、雨水、谷物的受害者,都沒有食人這回事。
在普遍缺吃少穿、道德空前失範的非常時期,什麽樣的人才有閑情雅致來描述和概括吃人的“生動現實”?歷史上進出嶽峰餐廳的只有那些“文人”!
聽著,他們是這樣描述的:
有些人把美人放在大桶裏,在外面用火煨熟;有的把美女放在鐵架子上,用火烤,像烤肉串壹樣;有的把美女的手腳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笤帚刷掉美女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煮熟;有的把活的美人裝在大布袋裏,放在大鍋裏煮;
有的把美女切成塊,用鹽腌起來帶走。有的只切掉美女的腿,或者只切掉美女的兩個乳房,其余的都扔掉。
張吃了無數的人,卻沒有發現人肉表面的苦皮。張只知道蒸和煮,而張似乎缺少壹個食人軍師和參謀。
至於“兩條腿的羊”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稱謂,老瘦子“惜火種”,少婦“不羨羊”,幼童“及骨腐”等等。是那些優雅的人的創新和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