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世文獻還記載,公元前361年魏國商鞅入秦協助變法時,將《法經》帶入秦,作為制定秦律的依據和範本(即《史記》記載的“商鞅變法”。雖然《法經》至今沒有考古文獻證明,但秦律的存在及其與《法經》關系的歷史記載,已被1975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的《法條問答》所證明。
中國法律制度的起源
中國法律制度的法典化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1000年的夏商周時期。
在中國的古籍中,如《尚書》、《史記》、《漢書》等,都有關於黃帝莉法和臯陶受罰的故事。盡管在夏天之前,中國還處於傳說中的無文字時代,但《黃帝莉法》和《臯陶受罰》的真實性仍然受到學術界的質疑。然而,最近50年的考古成果證明了公元前2076年至公元前1600年夏朝的真實存在。
因此,中國在古籍中記載“夏有亂,但有禹刑成文”是可信的,但這種法律(禹刑)還處於不成文和口頭習慣法階段。
參考上述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法律制度的編纂成就和當代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