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都是近代史,所以沒有古代這回事。如果是古代,那也是印第安人的歷史,而不是美國人的古代史。不光彩的美國簡史;在大航海時代之後,英國清教徒逃到了新大陸。
首先我用手裏的聖經換來了當地印第安人所有的黃金,然後我殺了幾百萬印第安人,無恥地慶祝背信棄義的例子,這叫感恩。
美國歷史不長。
最初由印第安人居住,15年末,西班牙、荷蘭、法國、英國相繼移民至此。在此之前,印第安人是生活在美國的土著人。祖先起源:4萬多年前,印度祖先經亞洲到達北美,再到中美洲和南美洲。
當哥倫布到達他認為的新大陸時,大約有3000萬印第安人居住在美洲。愛斯基摩人去美洲:大約壹萬年前,另壹群亞洲人遷移到北美北部,成為愛斯基摩人。最早來到美洲的白人可能是維京人。有人認為他們在1000年前到過北美東海岸。
生命領域的擴展:公元前3000年至2000年,氣候變暖,於是壹些印第安人跟隨放牧的野牛進入薩斯喀徹溫河和阿爾伯塔省,還有壹些人更往北進入北極苔原。
農業發展和村落文化:大約2000年前,美國西南部的土著人開始種植玉米。200年到700年是寒冷期,阻礙了農業的發展。從700年到1200年,壹種以村莊為基礎的文化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發展起來,其特征是進步的耕作方法和復雜的宗教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