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史書的壹種形式,以人物傳記的方式敘述歷史事實。比如《三國誌》和《史記》都是傳記式的。
斷代史的體例——以朝代為界限的史書。這種文體起源於東漢的歷史學家班固。他的著作《漢書》描述了西漢從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到王莽帝皇四年(23年)230年的歷史。二十五史中,除了《史記》是通史,其他二十四史都屬於這種文體。其中《南史》、《北史》、《五代史》包括幾個朝代,仍屬於斷代史的範疇。受朝代限制的編年體和編年體史書,也屬於斷代史。現代人寫的秦漢史、隋唐史也屬於斷代史的範疇。
編年史——是壹部編年史著作,按照在世皇帝的年號記錄事件。宋代司馬光編纂的《子同治鑒》是我國現存編年體史書中最有影響的壹部。
《末日編年史》是壹種以事件為中心的寫作歷史的體裁。與編年體、傳記體並稱為古代三大史體。末世體編年史是壹種特殊的文章,它集中了有關時間和閑暇的零散材料,具有年代體和傳記體的優點。筆記中有詳細說明,方便閱讀。它創立於南宋袁術的《通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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