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個時候有些人就會動歪腦筋,所以我們經常可以在電視報道中看到壹些入室盜竊、盜竊、搶銀行等違法犯罪行為。當然,這樣來錢確實很快,但是他們會面臨法律的制裁。但是,即使有法律的存在,這些違法犯罪行為仍然頻繁發生,而且目標往往很大。今天,我們來了解壹下張子強,壹個極其猖狂的敲詐李嘉誠和郭炳湘的歹徒。
“近墨者黑”,身邊都是什麽樣的人,孩子很容易被環境影響,最終同化。張子強從小就壹直生活在街頭混混之中。很久以後,張子強也放棄了學業,選擇走上社會。為了讓張子強回到正確的道路上,他的父親沒少打罵他,但這種方式只能在張子強叛逆的時候適得其反。張子強去了警察局。十六歲時,他已經住在監獄裏了。而且,為了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到最多的錢,張子強直接選擇了敲詐當時的富豪李嘉誠。
1996年5月,張子強綁架李嘉誠長子李澤鉅,勒索港幣10.38億元。因為是團夥犯罪,他得了4.38億。後來在1997,他又綁架了郭炳湘,勒索了6億港幣,自己得到了3億港幣。
這些都是張子強犯罪的壹些記錄,可見其數額之大,程度之猖狂。後來他打算勒索當時的賭王何鴻燊,但這次沒有成功,被警察看到後也沒有進行下去。
因為何鴻燊很誠實,他不怕張子強對自己的看法,他聯系了警方,並積極配合逮捕張子強。當時香港法律沒有死刑,所以為了徹底根除這個社會的毒瘤,何鴻燊聯系了內地警方,壹去內地就把張子強抓了起來,以免被追殺。
好事多磨。直到1998,張子強在內地購買武器和火藥,張子強壹夥才最終落網,最終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盡管張子強等人後來拒絕承認這壹判決,張子強仍然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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