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十壹年(1141),晉國在無力攻滅南宋的情況下,準備再次與宋朝媾和。宋廷趁機打壓全副武裝的將領,尤其是堅持抗金的嶽飛和韓世忠。洪雁·兀術在給秦檜的信中說,“嶽飛將被殺死,然後才能實現和平”。
四月,張浚、韓世忠、嶽飛將調離軍隊,到臨安樞密院任職。
五月,張浚與嶽飛在楚州韓世忠訪軍時,曾暗中勸說嶽飛壹起分兵,但被費嚴重拒絕。秦檜又想陷害韓世忠,嶽飛又救了韓世忠。
嶽飛返朝後,遭到秦檜親信萬俟卨、羅汝珍等人的彈劾,汙蔑嶽飛援淮西“留守”,鼓吹“棄楊珊(滁州)”,要求解除嶽飛的使節之職。
八月九日,嶽飛被停為樞密副使,授“長壽使”之職。嶽飛邀自己回到江州廬山故居。
嶽飛此時無兵無權,但對他的迫害仍在步步緊逼。在秦檜的授意下,張浚利用嶽家軍內部矛盾,脅迫桂王和副統帥王俊賢指控張喜安“謀反”,進而牽連嶽飛。
11月初七,宋金達成“紹和”協議:成為晉國藩屬,淮河以北土地全部劃歸晉國,每年給晉國25萬兩銀絲。
和談雖已達成,嶽飛始終未被釋放。萬俟卨等人未能逼供。為了得到壹個真正的冤獄,他尋訪嶽飛和,找到了“占余便宜”、“坐等勝負”等幾個罪名,以使飛天成為死罪。
紹興十壹年(1142 65438+10月27日)12月29日,宋高宗趙構發布命令:嶽飛特死。嶽飛在大理寺監獄被殺,時年39歲。
擴展數據:
嶽飛在他身後恢復名譽:
嶽飛被殺後,獄卒冒險將嶽飛的屍體擡出杭州,埋在錢塘門外的九曲叢祠旁。坤順臨死前,把這件事告訴了兒子。
紹興三十二年(1162),宋孝宗趙昚即位,嶽飛冤獄終於平反。坤順之子講述了自己以前的感受,在西湖棲霞嶺重新安葬了嶽飛。
惜春五年(1178),謚號為嶽飛謚號“武穆”。當被封為湖北王時,開始效忠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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