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初年,清廷頒令將湖廣省壹分為二,洞庭湖以北改為湖北省,以武昌為省會。洞庭湖以南是湖南省,省會是長沙。湖廣省已經存在了幾百年。清廷為何將其壹分為二?
明朝萬歷年間,貴州土司楊應龍於1599年反明,戰火波及湘西乃至整個湖南。由於湖廣總督離戰區太遠,無法及時指揮,於是迅速調兵。在萬歷的計劃下,他在湖南增設了壹個偏原總督,監督軍務,為士兵籌糧,代理政務。此時湖廣雖未分裂,但實際上已達到單壹獨立行省的條件,分省勢在必行。
順治初期,因為連年戰亂,百姓水深火熱。很多人棄耕地而流亡,大量土地荒蕪未耕,清軍籌糧收稅非常困難。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順治皇帝下令實施土地開墾。由於湖廣省地域遼闊,土地肥沃,物產豐富,清廷為了方便處理軍政,在湖北、湖南設置屯田,分區域開墾荒地,各自進攻自己的地盤。事實上,這兩個省已經分裂了。
作為中國第壹大省,湖廣省人口眾多,全國第壹。人才輩出,科研上榜人數占半壁江山,稅收占全國三分之壹。更何況清朝建立後,湖南在南明政權手中長達十幾年。雖然清廷最終根除了南明勢力對湖南的控制,但明朝的影響依然存在,壹大批江南士人依然無法忘記。再加上湖南地形復雜,民風兇悍,反清義舉此起彼伏,成為大禍。為了長期維持治安,清廷決定弱化分區,湖廣省分為湖北、湖南兩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