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蒙教考生總分740。其中,各科滿分為:蒙古語(A)、數學、英語120;文科綜合成績100(其中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40分);理科綜合成績120(其中物理70,化學50);語文120分;體能測試40分。
(3)在漢語教學考試科目的基礎上,對蒙古語考生增加蒙古語(B) 100分。報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學、賽罕民族中學和五個農業縣地方高中的額外蒙古語考生。
蒙古語(B)考試成績按30%計入總分,即考生總分650分;對於報考其他高中的額外蒙古語考生,蒙古語(B)考試成績按20%計入總成績,即考生總成績為640分。
初二畢業考試
生物地理綜合試卷***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60%計入中考成績;期末考試成績壹年內有效。未參加高二期末考試的高三考生,可在中考結束後申請與下壹名考生參加期末考試,其成績計入當年中考總成績。
3、入學考試總成績。
(1)中教考生總分680。
(2)蒙語授課考生繼續教育總分800分。
(3)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學、賽罕民族中學、農業縣五所地方高中錄取的蒙語考生總分710;報考其他高中的蒙古語考生總分7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