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進入朝鮮
遊三年(1051),在任判官,頗有建樹。宰相文彥博推薦他為牧判官,並擔任常州周知和江東監獄的判官。嘉祐三年(1058),他在做法官的時候,給宋仁宗寫了幾萬本書,深刻揭露了官制、科舉和奢靡之風的腐朽風氣,要求變法和加強邊防,提出了“集天下之財,供天下之開支”的理財原則,但並沒有引起朝廷的重視。不久之後,朝廷任命他為原憲執紀,同行的人開始記筆記。他不想擔任這個閑職,但他不肯放棄他的話。於是他改了聖旨的位置,為皇帝起草詔書,在北京的監獄裏糾察。因為他的話,在朝鮮做官很難。八年八月(1063),他以母親生病為由,辭職回江寧治喪。英宗即位後(1063—1066),多次召王安石進京,均以喪母、生病為由辭官赴朝。
改革運動
1067年,宗申繼位,王安石被任命為江寧知府,隨即被任命為翰林學士兼講師。為了擺脫宋朝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和遼、西夏的不斷侵擾,1068年,宗申召見王安石“屢入右路”,即上書主張變法。次年,他投身政治,主持變法。為了指導改革的實施,成立了壹個三部制法規司,並找到了壹批支持改革的官員參與新法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