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史是史書的壹種;歷史書是按時間和空間分類的,包括通史。
2.歷史書是書的壹種。書籍因記錄的內容類別不同而分為不同的類別,如小說類書籍、雜誌類書籍、教學類書籍等。史書的全稱是史書。
3.通史是壹種記錄歷史的方式,類似於文章的體裁。“通史”可以理解為綜合的歷史,即壹個國家或地區或世界從最早的文明到現在的歷史。
斷代史的主要特點是只記錄某個時期或某個朝代的歷史。比如《漢書》。《漢書》是我國第壹部紀傳體史書,共分12章,8個表,10章,70篇傳記,共計100章,80萬字。從漢高祖元年到王莽帝皇4年,已有229年的歷史。
從《史記》到史明的二十四史,除《史記》外,都是斷代史。以上六種風格是根據不同的標準分類的。其實,同壹部史書,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同時劃分為不同的風格。比如《三國誌》,既是傳記史書,又是國家史書,還屬於斷代史書體例。
通史是相對於斷代史而言的,二十四史除外,它起止於朝代更替,通史跨越朝代。通史不斷敘述從古至今的歷史事件。斷代史和通史都是我們理解歷史的重要途徑。讓我們以史為鑒,表現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