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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壹直虧損我該怎麽辦?

妳可以要求法院解散公司。

股東發現公司處於虧損狀態,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根據規定,如果公司經營管理已經發生嚴重困難,繼續經營將嚴重損害股東的合法利益,且不能通過其他方式處理,持有65,438+0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因經營虧損申請破產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壹)書面破產申請;

(二)企業資質證書;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名單;

(四)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計劃;

(五)企業虧損的書面說明,並附審計報告;

(六)企業截至申請破產之日的資產清單,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等。;

(七)企業在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詳細情況,包括審批材料、賬號、資金等;

(八)企業債權表,載明債務人的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企業的還款要求;

(九)企業債務情況表,載明企業名稱、住所、債權金額和發生時間;

(十)企業涉及的擔保;

(十壹)企業已發生的訴訟;

(十二)人民法院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二條申請法院解散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在將使股東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無法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幹問題的規定(二)

第壹條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因下列原因之壹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符合《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二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壹)公司兩年以上無法召集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致使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二)股東表決時達不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且兩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三)公司董事長期發生矛盾,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4)經營管理出現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將對股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以公司遭受損失、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且未進行清算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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