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校新課程標準強調聾生的發展,要求課程的制定和實施要根據聾生的身心特點和發展規律,與生活實踐相聯系,重視個性化教學,鼓勵教師使用手語,強調交流方式的多樣化。
盲聾啞人教育泛指盲聾啞人教育。教育對象還包括耳聾、重聽、弱視、耳聾等感覺器官缺陷者。1951中國將盲聾啞人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建立特殊學校。盲人和聾人教育使用特殊的方法和設備,如使用盲人字符、手語、視覺輔助工具和助聽器。
職業技能培訓使他們能夠自己謀生。他們中的壹些人在接受教育後,在文學、音樂和醫學技能方面取得了成就。然而,盲人和聾人的專門學校教育是從近代興起的。世界上第壹所聾啞兒童學校(1770)和第壹所盲童學校(1784)都建在法國巴黎。
中國於清同治十三年(1874)在北京建立了第壹所盲童學校。它叫祁鳴明目醫院。清光緒十三年(1887),在山東鄧州(今蓬萊縣)建立第壹所聾啞學校,後遷至煙臺。舊中國的盲聾啞教育非常落後,發展緩慢。
到1948,全國只有42所盲聾啞學校,在校學生2380人,教職工360人。學校不僅數量少,而且位於大城市,為房產主服務,勞動人民和農村人的盲聾子女無法接受教育。
5110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頒布的《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指出:“各級人民政府還應當舉辦聾啞、盲學校,教育有生理缺陷的兒童、青年和成年人。”盲聾啞教育納入國家教育體系,聾啞學校小學教育確定為10年,盲童學校為6年。
1976之後,聾人學校的小學教育改為8年制,盲人學校的小學教育改為5年制。壹些學校試行9年制或10年制小學教育,並提供職業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