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二:小星,16歲,沈迷CS,經常往網吧鉆。半年多來,小星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全部送到了網吧,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周末學費等費用。小星因上網缺錢,從家裏拿了壹把水果刀搶了壹名女中學生20元零花錢。結果她被少年法庭判緩刑。
故事三:殘疾母親重病在床,父親是普通工人,兒子小剛,年僅15歲,是班幹部。街坊的工讀學校的孩子壹找到小剛,告訴他有辦法弄到錢,孝順的小剛就動搖了。目標是小崗富家小學同學明明。於是兩人借口找明明玩,小剛敲了明明的門。兩個半孩子進去後,當著家長的面,隔壁孩子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大聲宣布:“搶劫,把錢拿出來!”“明明的父親把他制服了,當場傻掉的小剛也被送進了派出所。
故事四:10 2000年10月26日,黃向海口市公安局報案,稱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職務之便,將註冊資本為5100萬元的公司股份非法占為己有,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00年6月165438+10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對唐、蔡等人立案偵查。然而,兩年後,蔡等人投訴說,他們是被黃誣告的。公安機關立即指派另壹名辦案人員開展調查。2002年2月20日,公安機關撤銷了唐、蔡等人貪汙職務犯罪案件,決定對黃以涉嫌誣告陷害罪立案偵查。。2004年4月22日,檢察機關以職務侵占罪、誣告陷害罪對黃提起公訴。然而,壹審判決並沒有為這起戲劇性的案件畫上句號。黃當庭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