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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至2021 65438+2月,湖北小規模納稅人如何免征增值稅?

1.2020年3月1日至3月1日,65438+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征收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預提率為3%的預提增值稅項目,預提增值稅減1%預提率。其中,2020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提率的增值稅預繳,暫停增值稅預繳。

2.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即可享受優惠待遇。

可以通過辦稅服務廳(處)、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位置和網站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辦稅服務”欄目查詢。

小規模納稅人應申報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其中,減征1%的銷售額應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和《不含增值稅銷售額》(3%征收率)對應欄目,相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並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

(1)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因自身原因放棄減稅政策,向買方開具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發票上註明的銷售額和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有多項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行為,其中部分行為開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按照發票上註明的銷售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增值稅;其他未開具3%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部分,仍可享受減按1%稅率繳納增值稅的政策。

(3)已按3%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稅所得,如果要享受減按1%稅率繳納增值稅的政策,需要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紅字發票開具流程:如果開具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或賣方根據不同情況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寫並上傳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賣方根據稅務機關自動審核的信息表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開具負數輸出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除了不需要收回已開具的藍色電子專用票外,其他流程與紙質發票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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