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三國屬衡陽縣。西晉和東晉同屬衡州。南北朝屬衡陽王國。
隋朝時,林正縣改名為衡陽縣,隸屬衡州總政。
唐玄宗年間,衡陽縣改名。肅宗年間,衡州防務使團設衡州,衡陽郡駐郴州,統管衡、嶽、譚、陳、邵、雍、道、府八州軍務。
在統治時期,在衡州設立湖南觀察使團,在郴州設立衡陽郡,領導衡州、譚、邵、雍、道的軍事。
宋屬景衡州衡陽縣。元,隸屬衡州路。明,是衡州的州府。
清康熙年間,吳三桂在恒稱帝,國號周,改元為昭武,恒州府定為天府。乾隆年間,郡縣分而治之。
民國時期,廢棄的政府保留了這條路,屬於衡陽路。
1928後,衡陽縣先後歸湖南第五督察區(行政中心衡陽市)和湖南第二督察區(行政中心衡陽市)管轄。1931年1月,分析衡陽縣市區和郊區三個鄉鎮位於衡陽市(直轄市)。市和縣管轄同壹個城市。
1949 65438+10月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5438年10月8日衡陽解放。衡陽縣隸屬衡陽專員公署。
1952年4月,根據國務院決定,分析衡陽縣東南部第壹、二、四、九區位於衡南縣。七月,衡陽縣西移。5438年6月+10月,撤衡陽、郴州、零陵辦事處,成立湘南行政公署,衡陽縣隸屬湘南行政區。
1954年7月,撤銷湘南行署,重新設立衡陽專員公署,衡陽縣隸屬衡陽專員公署。
1968年9月,衡陽專員公署改為衡陽地區,衡陽縣隸屬衡陽地區。
1983年5月,衡陽地市級機構合並,衡陽縣隸屬衡陽市。
2000年,衡陽縣轄14個鎮,11個鄉。
2001年4月4日,國務院批準衡陽縣代營嶺鎮劃歸衡陽市蒸湘區管轄。
2015,17年2月,根據衡陽縣鄉鎮區劃調整方案,姜潮鄉並入集兵鎮,調整後轄8個鄉,17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