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上沒有壹個民族不曾信仰過宗教,也沒有壹個現代民族不曾只信仰壹種宗教。
2.有的民族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宗教信仰,有的民族也同時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宗教信仰。
3.壹種宗教經常被許多不同的民族所信仰。相反,壹個民族也有幾種不同的宗教信仰。
從以上,我們可以得到以下認識:
1.宗教生活只是民族生活的壹個組成部分,宗教特征只是民族特征的壹個組成部分。我們不能把宗教特點和民族特點等同起來,混淆起來,更不能說民族特點都是由宗教特點決定的。
2.歷史上很多民族都信仰過很多宗教,說明宗教信仰是可以改變的,某個民族自始至終註定只信壹種宗教的說教是沒有歷史和理論依據的。
3.我們不能以民族特性或國家特征作為劃分民族的標準。如果這樣的話,漢族和壹些民族就會分成多個民族。
4.對某個族群的宗教信仰的態度,往往被認為是對這個族群的態度,導致了宗教和族群的復雜局面。
宗教對我國許多民族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有些宗教在壹些民族中信仰已久,很多民族的壹些重大歷史變遷大多與宗教的影響有關。有些宗教長期被統治階級控制和利用,有些宗教制度被移植到社會制度中,成為社會制度的壹部分。反過來,很多世俗的社會壓迫制度披上了宗教的外衣,帶有“神聖”的色彩。
壹些宗教在傳入和發展過程中,逐漸將壹些民族的文化成果納入宗教文化領域,相互借鑒。比如藏族的文學、藝術、建築、醫藥,大多包含在藏傳佛教中,往往以藏傳佛教文化的形式出現。
壹些宗教在中國各個民族的形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在回族、撒拉族、東鄉族、保安族等民族的形成過程中,伊斯蘭教對他們的心理狀態和習俗起到了壹定的聯系和促進作用。
宗教不僅影響各民族,也影響各民族。歷史上,反動統治階級既進行了民族壓迫和歧視,也進行了宗教壓迫和歧視。他們常常利用各族人民不同的宗教信仰(甚至壹個宗教內部的不同派別),挑撥離間,制造宗教糾紛和民族矛盾。這使得宗教信仰逐漸成為壹個敏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