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父,小名王孝道,清末縣衙“三班”(趕得快,騎得快,走得快)。老的時候在縣衙分區開了個茶館,專門做訴訟生意,詐騙不義之財。
由於父親的社會影響,壹直不敢稱他為“王”。他學了幾天,沒有認真做過什麽,也沒有什麽技能。未成年的時候,王德安就成了縣裏有名的安慶幫頭頭趙文華的老師,排行“悟”和“思三香頭”(也就是第二十三代)。此後,他犯下流氓、賭博等種種惡行,多名良家婦女被他強奸。
日軍入城之初,他逃亡國外,輾轉三岔河、陳家山、綽廟集等地,靠販賣鴉片為生。
民國三十壹年(公元1942年)春,王德安回到縣城,招募弟子,帶著幾支槍投靠日本人,組織了自衛隊第四中隊,這是壹支漢奸武裝。他收留的士兵大多是在國統區犯罪的逃犯。後來,由於全椒國民政府常備隊中隊的叛逃,王的實力大增。因此,他掌握了縣裏的壹切權力,連王這個偽縣長也幫不了他。再加上整天和日本警衛隊打交道,三天小宴,四天大宴,請日本人吃中國的“菜”(菜),日本軍官不斷上門,更助長了王的囂張氣焰。普通人恨他,怕事的人怕他,給他讓路。誰敢說“不”,誰就要挨打或被打死。
他殺害無辜的人在當時是首屈壹指的,包括殺害民主黨人阮明先生。為了發財,他還和段宜賓在袁家灣開了壹家“和記土糊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4因各種罪名被人民政府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