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考試科目和內容的具體內容如下:
省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行測和申論,面試壹般為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面試和結構化小組面試三種形式。測試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與推理、數據分析和常識判斷。
申論考試主要測量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寫作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全面掌握給定材料的相關內容,準確理解給定材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對給定數據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多角度思考數據內容,做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準確理解和把握給定信息所反映的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或方法。
文字表達能力——熟練運用規定的語言,運用解釋、陳述、討論等。準確、規範、簡潔、流暢地表達思想。
以上是公務員考試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