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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罵人違法嗎?

教師罵人壹般是違法的,屬於名譽權、人格權的侵害。

對說臟話的懲罰如下:

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2.為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權利,有下列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4.在出版物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誹謗罪定罪處罰。5.如果沒有在公共場合公然侮辱他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只是單純的民事侵權行為。《行政處罰法》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和警告的。

6、如果在公共場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嚴重後果,則是觸犯刑法的侮辱罪。

7.普通朋友鄰居因為糾紛罵人,社會危害性小,不會達到侮辱罪的程度。

8.被罵的時候,根據情況分別處理。情節輕微的,用文明的語言反擊他,而不是理論。如果對方態度堅決,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報警,讓公安教育他,壹般是給他警告或者罰款。

9.因罵人引起的打架,如果構成輕傷、刑事案件,先動手的人要承擔壹定責任,後動手的人可以正當防衛,責任相對較輕。綜上,罵人可能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但需要註意的是,壹般的辱罵行為侵害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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