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十個方面需要註意:
1.雖然打破了微信業務價格混亂的傳統問題,由公司統壹發貨,但仍然是微信業務性質,基於微信的發展,仍然是層層代理運營;
2.獎勵等級只有9級,超過了非直銷企業的三級限制,涉嫌違法;
3、產品單壹,覆蓋面低,無法靠消費致富;
4.系統建立於2016.1。新系統不成熟,沒有成熟的運營體系和培訓體系。
5、產品影響力壹般,主要集中在護膚品和面膜;
6.我連自己的官網都沒有。只是各隊自己搭建的網站。很難說服客戶。
7.沒有機會說:在不知道能否安全度過危險期的情況下,企業如何保證長期發展?經營未超過5年,危險期未過的;更別說忠誠獎和車庫基金了,免費去度假村旅遊只是個宣傳噱頭。現在自由行平臺太多,隨便嫁接壹個,已經沒有吸引力了;
8.運營上,雲微信業務只是停留在微信上,到處加人。沒有系統的工具網站和正規的培訓體系;
9.不屬於健康行業。只是模仿了直銷的發展模式,並沒有牌照。怎麽可能擺脫不了傳統網絡向移動網絡過渡的陰影?不然為什麽叫微信業務?
10,加盟後只是不停的招代理,招不到代理,什麽都沒有,沒有團隊合作的優勢。
類似的小平臺太多了,擦亮眼睛。如果不清楚,可以要求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