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 鄉政府有1、公務員編制(如書記、鎮長肯定是公務員) 2、參公管理編制(財政所招的) 3、事業編制,大部分人員。 4、工勤人員(以前可以接父母編制時留下的人) 鄉政府的話是各種編制混合在壹起,除了書記鎮長副書記必須是公務員,副鎮長壹般也是,其它的就沒什麽要求了。妳說的文化站的也會混合,不過大部分是事業編的,按規定肯定是事業編,但是鄉政府壹般都是編制在這個站所人在那個站所的靈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