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是表示人或事物的詞。動詞是表示動作、行為、心理活動或存在變化等的詞。
名詞,是詞類的壹種,屬於實詞。它表示人、事、物、地點或抽象概念的名稱。它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如:黃瓜、豬、羊、白菜、拖拉機、計算機。
動詞,壹般用來表示動作或狀態的詞語。中文語法中表示人或事物的動作或壹種動態變化,壹般出現在名詞主語或主句後面。主要有說、打、跑、畫、撲、改、聞、吃、吹、迎、攔、看、寫、穿、喜歡、笑、想、上等。
語法特點
壹、名詞的語法特點
1、名詞壹般能同數量詞組合,如“壹片森林”“五架飛機”。
2、名詞壹般不能同副詞組合,如不能說“不鋼筆”“很桌子”。
3、名詞壹般不能重疊。“媽媽”“奶奶”不是詞的重疊,是重疊式合成詞。
4、方位名詞常用在其他名詞後面,組成名詞短語,如“屋檐下”“春節前後”。
二、動詞的語法特點
1、動詞能同副詞組合,如“不看”“都來”,但壹般不受程度副詞的修飾。
2、動詞大多能直接帶賓語(及物動詞),如“看電視”“去北京”。
3、有些動詞可以重疊。AA式,如“走走”“聽聽”;ABAB式,如“學習學習”“考慮考慮”;AABB式,如“來來去去”“說說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