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做为行政辅助和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被明确确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的定位 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承担两类重要职能:一类是行政监督管理职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监督、管理、指导公积金运行、缴存 机构运行,及国家机关、企业职工按比例和规定缴存、管理;
指导和监督区域内公积金相关政策运行和执行情况,对不及时或按比例缴存等违法行为进行 这类职务是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类职务,一般由行政机关承担,或者是管理类参公事业单位执行。
扩展资料另一项重要职务,也是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 从事的业务,是指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贷款、使用等功能。此类职务属于公益二类职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主要为机关无偿产权提供支持保障服务
根据这两项重大职能的特点,海南省设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为参公管理类事业局,承担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下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公积金缴款。 单位存续、提取、使用等服务收益,为公益二类事业。
百度百科-赫尔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