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山東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二0壹壹年十壹月九日 魯價綜發[2011]185號
各市物價局、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城管執法局:
為進壹步規範住宅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價格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山東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現印發給妳們,請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