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故事大全 - 取暖費收費標準

取暖費收費標準

錫盟政協十壹屆壹次會議委員重點提案

0002

提出個人:黃寶珍

案由: 關於修改錫盟地區采暖期和取費方式的提案

綜合2006年和2007年錫盟地區群眾對供熱收費的意見和建議,提出修改錫盟地區采暖期和取費辦法的提案。

  壹、群眾對錫盟地區采暖期和收費的具體意見是:

  1、錫盟地區采暖期從10月1日到5月1日壹***7個月,采暖期過長。

  2、錫盟地區供熱居民收費每平米3.4元,全區最高。

  3、自治區發改委對錫盟地區制定的"居民住宅取暖費按建築面積據實收取"。沒有充分考慮錫盟地區的采暖取費因素,進壹步增加了本地區采暖費用的上漲。

  4、建設部建住房[2002]74號《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與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準《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的公告,(現批準《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 T 50353-2005 ,自2005 年7 月1 日起實施)。內容變更,與我盟現行執行條款存在異議。

  5、房產證的房屋面積包括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兩項之和單純按照房產證房屋面積收取供熱費存在不合理因素。

  6、采暖取費只考慮了錫盟是高寒地區,比其它地區寒冷所以取費高,沒有綜合考慮錫盟煤炭資源大盟地實際。錫盟采暖期長,而這幾年錫盟地區10月、11月、3月、4月平均氣溫都在0度左右。並不是高寒季節,按照高寒收費不合理。

  二、關於修改錫盟地區采暖期和取費辦法的意見

  (壹)關於采暖期的修改意見:

  1、恢復10月15到4月15日采暖期的規定。

  2、為照顧相關人員的利益,10月份和4月份采取夜間半天供熱的辦法。

  (二)關於取費的修改意見

  3、供熱費應按照月份的氣候不同,分檔次收取。如:10月、4月收費應比11月和3月低。(因為這個季節不屬嚴寒範圍)從而平抑錫盟地區供暖費過高的情況。

  4、《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為國家標準3.0.18 規定建築物的陽臺均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錫盟地區供熱按整個面積收費,存在爭議。

  5、錫盟地區規定溫度達不到16℃可以不交取暖費。這與住戶陽臺和樓道的溫度到達不到溫度還要取費的實際相抵觸,具體執行那個條款存在政策規定的矛盾。

  6、過去的取暖費是參照房屋的使用面積等因素計算的,現在按照房屋的建築面積取費,照顧了企業的利潤,沒有考慮到用戶的切身利益。應該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核算。

  7、 供熱管道應列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由建設部門負責規劃、建設和管理,取消供熱入網接入費。

  8、應考慮在各個主幹管網上安裝供熱計量器具,由供熱辦具體計量和統計每個采暖期整個城鎮的供熱量,為城市規劃和科學收費提供依據。

  • 上一篇:大學生黨課學習心得體會3000字左右
  • 下一篇:電工電子技術基礎知識點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