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追缴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组织,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召开大会决定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 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